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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6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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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16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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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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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2009年06月0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09-036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期间本次减持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上海证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集中竞价交易2009年3月12日至

    2009年5月26日

    416.000.81
    大宗交易2009年6月1日1580.003.09%
    其它方式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上海证大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

    合计持有股份7065.527913.805069.52799.9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82.63562.934859.43569.49
    有限售条件股份6183.092312.08210.09230.41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是否违反了《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 否,其间任意30 天减持数量均未超过1%。

    2、本减持是否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及其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 是 承诺的限售条件: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二十四个月之内不减持,期后,二十四个月之内若减持,其价格将大于或等于七元。

    三、备查文件

    上海证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减持“远兴能源”股票的通知函。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六月二日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远兴能源

    股票代码: 000683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证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丁香路1208号3楼;

    通讯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丁香路1208号3楼;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09年6月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它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的原因是上海证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减持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一、释义

    除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证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远兴能源: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本报告、本报告书: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证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1号1110室

    法定代表人:戴志康

    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310115200137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房地产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审批),船舶维修。

    经营期限:不约定期限

    税务登记证号码:310115132217842

    主要股东:戴志康、戴陌草、朱南松、戴志祥

    通讯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丁香路1208号3楼;

    电话 021-50333333;邮编 20013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戴志康董事长中国香港中国上海
    朱南松董事中国中国上海
    戴志祥董事中国中国上海
    左兴平副总裁中国中国北京
    朱忠明副总裁中国中国上海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

    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其他公司任职及兼职情况
    戴志康董事长中国香港中国上海上海证大投资管理工公司;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上海证大现代艺术馆;上海证大商业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证大喜玛拉雅置业有限公司;海门证大滨江置业有限公司;上海证大三角洲置业有限公司;上海天海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大置业有限公司;青岛证大凯伦大拇指商业广场发展有限公司;湖南证大予捷矿业有限公司
    朱南松董事中国中国上海上海证大投资管理工公司总裁;上海天臻实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戴志祥董事中国中国上海上海黎升商贸行法人代表;上海证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左兴平副总裁中国中国北京上海证大能源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北京证大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朱忠明副总裁中国中国上海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持有、控制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形。

    三、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所持股份的目的是收回投资并获取投资收益。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卖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到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远兴能源股份50,695,279股,占股份总额的9.90%。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09年3月12日至2009年6月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卖出远兴能源共计2555.5644股,其中:通过竞价交易系统卖出9,755,644股,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卖出15,800,000股。2009年6月1日,上海证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远兴能源15,800,000股后,其持有远兴能源的股份比例由12.99%下降到10%以下。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证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累计减持远兴能源股份合计51,135,644股,占其已发行股份总数的9.99%。

    (四)所持股份权利受限情况:截至2009年6月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远兴能源中的1900万股设立质押,质权人为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五、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卖出股份情况

    出售时间出售股数

    (万股)

    占远兴能源

    总股本%

    持有远兴能源股份

    (万股)

    2009年2月10日128.28220.25%7564.3301
    2009年2月11日35.000.07%7529.3301
    2009年2月23日100.000.20%7429.3301
    2009年2月24日165.000.32%7264.3301
    2009年3月10日580.11%7206.3301
    2009年3月11日73.28220.14%7133.0479
    2009年3月12日2.560.01%7130.4879
    2009年3月17日20.040.04%7127.9279
    2009年3月19日450.09%7082.9279
    2009年3月20日22.40.04%7060.5279
    2009年3月27日800.16%6980.5279
    2009年3月31日1350.26%6845.5279
    2009年4月7日500.10%6710.5279
    2009年4月20日600.12%6650.5279
    2009年5月26日10.00%6649.5279
    2009年6月1日15803.09%5069.5279
    合计2555.56445.00% 

    其中,通过竟价系统卖出9,755,644股,,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卖出15,800,000股。

    (二)交易价格区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卖出远兴能源流通股份在上述日期中的价格区间为7.95元至10.95元。

    六、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它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七、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证明文件

    上述备查文件经确认的复印件可在远兴能源证券部查阅。

    联系人: 纪玉虎 华阳

    联系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煤南路14号创业大厦B座17层

    联系电话:0477-8539874

    联系传真:0477-8539874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证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志康

    签署日期: 2009年6月1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
    股票简称远兴能源股票代码00068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证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注册地上海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1号1110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人有 □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76,250,923股     持股比例14.9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持股数量:50,695,279股 持股比例:9.9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