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所持振业合肥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战略发展需要,经2009年6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振业(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业合肥公司”)的股权9,984,000股(占该司股权比例34.43%)。
一、振业合肥公司的基本情况
振业合肥公司成立于1993年3月,由我司与合肥市当地的三家法人单位共同发起设立,公司地址位于合肥市,主营范围是房地产开发、商品房房屋销售、租赁与物业管理。该公司目前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企业名称 | 持有股份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984,000 | 34.43 |
2 | 合肥市兴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9,000,000 | 31.03 |
3 | 合肥市城乡建设开发公司 | 6,000,000 | 20.69 |
4 | 合肥市华盛经济技术开发公司 | 3,200,000 | 11.03 |
5 | 内部职工股 | 816,000 | 2.81 |
合计 | 29,000,000 | 100 |
截至2008年12月31日,振业合肥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状况如下表所示:
股本总额 (股) | 资产总额 (万元) | 净资产 (万元) | 每股净资产(元) | 2008年净利润(万元) | 账面投资成本(万元) |
2,900 | 10,780.60 | 3,558.26 | 1.227 | 486.44 | 1,225.11 |
二、交易目的
为做大做强房地产主业,我司对异地项目公司的战略发展思路为:具有控股地位、能够全面参与经营管理。但根据合肥市政府整体部署,并经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合肥城乡建设合同开发公司和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有限公司划转事宜的通知》(合财企[2008]577号文)批准,振业合肥公司股东合肥市城乡建设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城乡建设公司”)被整体划转给第二大股东合肥市兴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泰控股集团”)。兴泰控股集团将实现对振业合肥公司的绝对控股,不符合我司对异地项目公司的战略发展思路,我司对振业合肥公司的经营管理参与度大大降低,投资风险将进一步加大。
三、股权转让工作具体安排
1、资产评估基准日定为2008年12月31日。
2、股权转让工作程序:
(1)经我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深圳市国资委批准;
(2)公开选聘中介机构对振业合肥公司进行专项审计和资产评估,并报深圳市国资委备案;
(3)在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其中,首次挂牌价格不低于净资产评估值;
(4)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产权交易鉴证;
(5)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3、本次股权转让收益将用作我公司房地产开发资金。
本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及时公告交易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