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2009年6月3日,21世纪经济报道刊登了一篇标题为《ST松辽7年重组路》的署名文章,报道了公司可能与北京京西重工有限公司重组及公司大股东天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北京腾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协议是为了将公司平移至北京市房山区。
2、经核查,本公司暂无该文章中所报道的上述事宜。
一、传闻简述
2009年6月3日,21世纪经济报道刊登了一篇标题为《ST松辽7年重组路》的署名文章,文章中提及“ST松辽的重组大戏或将再次上演,充当“白马王子”的则可能是北京市未来的汽车工业巨擘——北京京西重工有限公司”;同时该文章中也提及“本报记者拿到的一份项目进度报告显示,...,而北京腾祥与天宝集团签订总金额3亿元的《借款合同》,则是为推动ST松辽平移至房山区”。
二、澄清声明
针对上述媒体报道,经公司积极认真自查并书面函证公司第一大股东天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现就有关事项澄清如下:
1、上述报道不属实,属于市场传闻;
2、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三个月之内,公司及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与上述报道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3、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刊及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n.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报道传闻的书面材料;
2、公司向大股股东的书面征询函;
3、天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书面回函。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