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公司第十八次(2008年度)股东大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09年6月3日在本公司1302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现场出席董事5人,通讯方式出席2人。公司监事及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的议案》,同意: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至2009年6月26日止,相关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工作和换届工作正在进行之中,目前尚不具备换届条件,因此:
拟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延长至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方案获得有权机构批准并实施换届为止。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八次(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一)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6月26日(星期五)上午9:30
(三)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宛平南路857-859号(上海市宛平剧院)
(四)会议方式:现场会议,现场表决
(五)会议审议议案:
1.议案一:审议《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二: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
3.议案三:审议《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议案四:审议《公司2008年度分配方案(草案)》
5.议案五:审议《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
6.议案六: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本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议案》
7.议案七: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议案八:审议《关于延长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的议案》
9.议案九:审议《关于延长第五届监事会任期的议案》
(本次大会会议资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出席会议对象
1.2009年6月18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公众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磁卡原件(被委托出席的 还须有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单位介绍信、股东账户卡于2009年6月22日(星期一)9:30至16:00前往上海市零陵路625号爱建房产销售中心办理登记手续,或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请函达或传真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注留联系电话;被委托出席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会期半天,凡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3.联系地址:上海市零陵路599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200030
联系电话:021-64396600-823
传 真:021-64691602
联 系 人: 周莉 孙彬
4.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我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日
附: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八次(200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 600643 证券简称 爱建股份 编号 临2009-021
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9年6月3日在公司1407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6人,现场出席监事4人(朱成钢主席委托刘利娟副主席出席并表决),1人因故请假。公司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副主席刘利娟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第五届监事会任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至2009年6月26日止,相关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工作和换届工作正在进行之中,目前尚不具备换届条件,因此:
拟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延长至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方案获得有权机构批准并实施换届为止。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我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