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核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因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联油,证券代码:000691)已于2009年5月20日日均换手率与前五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达到30倍,并且累计换手率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本公司股票已于2009年5月21日起停牌(具体情况详见2009年5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3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2号——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问询方式以及书面函件问询方式,向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管理层就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进行了必要的询问,除以下已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的重大事项。
(一)股权拍卖事项尚有不确定性。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天津燕宇置业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22,563,5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98%)的拍卖款,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亚太工贸”)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于2009年5月20日支付了第一笔竞拍价款2440万元人民币,与保证金共计支付款价2940万元人民币;拍卖佣金于2009年5月21日已付清。截止本公司披露日,上述拍卖事项的全部成交价款尚未交清,故此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2009年度半年报业绩预计亏损。经本公司财务部初步预测,预计公司2009年1-6月亏损约1800万元,具体金额以200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数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如本公司2009年度业绩亏损,公司存在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三)本公司已于2009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中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证券复牌公告》中承诺:本公司未来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亚太工贸于2009年4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重组计划不是重组方案,公司何时启动重组尚不明确,置入何种资产存在不确定性,置入资产盈利能力也具有不确定性,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另外,2009年5月20日,《21世纪经济报道》刊发了一篇题为《*ST联油重组调查》的报道(下称“报道”),本公司就该报道的重组方亚太工贸的资产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如下:
1、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5月14日,注册地为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152—156号,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亚太工贸出资1,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自然人俞金花出资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有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该公司的主要资产是位于兰州市永登县城关镇大马坊占地面积45,919.80平方米的拟建的亚太玫瑰园的土地,账面价值人民币61,731,900.00元(无计提的折旧或准备,其中土地价款22,959,900元,拆迁费用38,772,000.00元)。亚太玫瑰园土地使用权于2008年12月11日通过出让的方式取得,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永国用(2008)第032号),公司现已办理并领到政府部门核准发放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永规地字0808号、0809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见永规管字0808号、0809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见永建管0808号、0809号)。亚太玫瑰园按规划将建成集商业住宅为一体的商业步行街,亚太玫瑰园未来将成为永登县城核心商业区,目前折迁工作即将完成,预计2009年8月份开发建设。该项目无人员安置事宜。
2009年4月17日,兰州亚太工贸披露的《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陈述的亚太城市花园,是亚太工贸实际控制人控股的兰州亚太西部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开发的项目,与亚太玫瑰园项目没有直接关系。该项目位于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鱼池子,占地面积75,291.9平方米,账面价值67,140,710.元(无计提的折旧或准备)。2006年12月22日该土地已取得《土地使用证》(见兰国用<2006>第C07306号、C07307号),现正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施工手续,预计2010年开发建设。该项目如与亚太工贸重组到上市公司的项目有同业竞争,不排除由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进单独开发筹建。该项目拆迁工作已完成,不涉及人员安置事宜。 该项目因处在购地和拆迁阶段,主营业务收入为零,净利润为银行存款利息。
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目前运营正常,不存在补缴税费问题,不存在任何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任何资产被查封、冻结等情况。
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未经审计和评估的财务报表显示:期末总资产为42,751,238.05元,应收款总额为3,978,836.67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00元,净资产为20,000,401.38,主营业务收入为0.00元,主营业务利润为0.00元,净利润为401.38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000,000.00元(其中2008年3月30日借给兰州亚太西部置业有限公司,2008年4月至12月兰州亚太西部置业有限公司代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了亚太玫瑰园16,021,163.33元拆迁费,目前还有应收款3,978,836.67元)。
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未经审计和评估的财务报表显示:期末总资产为74,751,398.41元, 应收款总额为35,978,836.67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00元,净资产为20,000,561.74元,主营业务收入为0.00元,主营业务利润为0.00元,净利润为160.36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00元。
2、兰州亚太矿业有限公司
兰州亚太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5月7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亚太工贸出资1,6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0%,自然人俞金花出资4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0%。其经营范围为:矿产品开发与销售。由于办理矿产探矿、开采资格和补缴使用税、资源税等税费原因,最终是否能够取得经营权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将亚太矿业置入上市公司不具备条件。
2009年6月1日,亚太工贸已书面确认:兰州亚太矿业有限公司本次和以后不列入上市公司资产重组范围。
3、兰州亚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现为兰州亚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兰州亚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原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亚太工贸出资49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9%,自然人俞金花出资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注册地为兰州市城关区金昌路25号,2009年5月18日核准变更登记名称为:兰州亚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亚太工贸增资5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99.5%,自然人俞金花出资500,000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0.5%。有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公司经营范围为:通讯设备批发零售、维修、安装,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批发零售,计算机软件开发。公司主要资产是2006年3月建成的位于兰州市金昌路25号的亚太大厦的负一楼和一至五楼,建筑面积共计5539.1平方米,该资产账面原值104,897,152.00元,该资产计提折旧274,448.76元,该资产账面净值104,622,703.24元;该资产负一楼建筑面积837.43平方米,产权证一直未办,目前产权证正在办理;一楼建筑面积725.89平方米,产权原属亚太工贸实际控制人朱全祖名下,目前产权证正在过户(兰房<城私>产102621号);二楼916.44平方米,产权原属亚太工贸实际控制人朱全祖名下,目前产权证正在过户(兰房<城私>产107900号),三楼1019.78平方米,产权证一直未办,目前产权证正在办理;四楼1019.78平方米,产权原属亚太工贸实际控制人朱全祖名下,目前产权证正在过户(见兰房<城股>产111503号);五楼1019.78平方米,产权证一直未办,目前产权正在办理。该大厦负一楼、三楼、五楼资产从2009年1月开始由亚太实业集团向亚太网络过户,该大厦一楼、二楼、四楼资产从2009年4月开始由亚太工贸实际控制人朱全祖向亚太资产管理公司过户。亚太大厦目前为手机和电子产品卖场。
兰州亚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目前经营良好,不存在任何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等情况,不存在任何补缴税费的问题。
兰州亚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未经审计和评估的财务报表显示:期末总资产为14,600,865.99元,应收款总额为14,600,399.00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00元,净资产为10,173,289.90元,主营业务收入为1,427,812.00元,主营业务利润为126,469.68元,净利润为94,852.26元,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062,404.26元。
兰州亚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09年1-4月份未经审计和评估的财务报表显示:期末总资产为109,211,418.15元,应收款总额为4,586,777.41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00元,净资产为103,122,903.61元,主营业务收入为5,067,160.00元,主营业务利润为3,932,818.28元,净利润为2,949,613.71元,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031,375.99元。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继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