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书怀
沪深股市一级市场是无风险的市场,是给中签者带来丰厚利润的“福利市场”。虽然也出现过上市首日即跌破发行价和上市不久就跌破发行价的实例,但毕竟是极少数个例。正因为此,在股市发行制度一轮又一轮的讨论和改进中,为中小散户获得新股筹码和提高中小投资者申购中签率的呼声不断。
据统计,到2006年8月,沪深交易所新股上市首日溢价率为164. 99%,而成熟市场的溢价率在10%至20%之间。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以后,这种溢价率非但没有减轻,反而愈演愈烈。溢价超过100%、200%、300% 的俯拾皆是。2007年8月3日上市的宏达经编首日上市涨幅最大为562.4%,仅次于1999年6月上市的四川圣达的830.2%。
在这样的溢价水平下,申购资金形成了浩浩荡荡的大军,且不断创新高。2007年4月发行银轮股份等5家中小板公司时,申购资金首破万亿大关,2007年7月12日发行南京银行等4只新股时,突破2万亿大关,2007年10月发行中国石油时达到了3.37万亿。问题是这3万亿以上的资金大多是不进入二级市场的,他们在新股上市首日或上市前几日就把筹码倒给二级市场的接盘者,然后回归资金原处等待下一次申购新股的到来。这就形成了一个专吃一、二级市场差价的、不承担风险的、利润颇高的打新族。本应是投资股票或债券的基金居然把打新股当作主要的盈利手段,银行等部门推出了专打新股的理财产品,机构投资者每到新股申购就到处筹集资金,而随着资金每一次因申购新股向一级市场的涌动,都会引来相关市场的利率波动。
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一级市场定价的市场化,让一级市场发行价和二级市场上市价大体接轨。实际上2005年实行的发行询价制度已经向市场化定价迈出了关键的一步。让有定价能力的机构投资者来定价已经根本不同于管理层的行政定价。但是询价实行的结果不但没有缩小一、二级市场巨大的价差,反而有扩大之势,询价成了“走形式”。究竟是询价机构缺乏定价能力还是二级市场炒作过甚?也就是说,应该提高询价机构的定价能力还是治理二级市场不理性的炒作,我认为还是应该以治理二级市场的炒作为主。
由于定价市场化是一个较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在我们向市场化大步迈进的同时,还不能丢掉一定的行政干预,治理二级市场的暴炒就是这种行政干预的重要一部分。在二级市场过热的炒作中,不排除一些中签的机构投资者和大户为了赚取高额利润引导性地先把上市首日股价定高,达到其高抛的目的。因此对机构投资者要进行教育和规范,此外,还可对他们的中签号码设限,如凡中10000个签(500万股或1000万股)或1000个签(50万股或100万股)的,在新股上市后每次只能抛售20%,这样加大这些中签大户的资金成本。
在目前还离不开“窗口指导”的情况下,可发些大盘股,如200亿以上的;或是对中小企业进行捆绑发行,使之成为200亿的大股,让其同天发行,同天上市。这样有利于中小投资者获得新股筹码,也使二级市场承接资金不足,可以遏制市场暴炒。这种一下子发多只个股的办法,需要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作认真分析,进而引导投资者提高投资能力。上市公司也必然要接受投资者的检验,在众多公司同一天申购中,就可能有某个公司因认购不足发行失败。
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对网上单个申购账户设定上限”,“原则上不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可以再严一点,如不超过二千分之一,三千分之一等。
当然也可以考虑上市首日有涨跌幅限制,如实行10%涨跌幅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