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征求意见今结束 (上接封一)
2009年06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征求意见今结束
(上接封一)
当然,在过去一年中,由于外部和国内经济环境的变化,一些待发企业的财务状况确实出现了恶化的情形,这类企业自然难以在恢复IPO后推进首发和上市工作。
先推中大盘股亦有可能
关于重启IPO后首家(批)企业选择大公司抑或小公司,市场各方有较多关注。较早时,曾有观点认为首家企业可能由创业板公司担纲,但由于创业板首发公司的实质发行和上市工作恐将在10月以后才能完成,而《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发布时,监管层明确将在正式发布后安排IPO重启,故相关预测显然已不符合实际。
关于首发企业选择的第二种观点是从中小板已过会企业中遴选,该观点认为,从中小板恢复IPO有利于降低扩容压力,容易控制新发行制度下的试验风险,待积累经验后,可用于大盘股恢复IPO。上述观点一度引起监管部门的关注和认可,“中小板恢复IPO-创业板首发-大盘股恢复IPO”的路径也一度引领了市场的舆论。
然而,伴随市场各方对发行改革和重启IPO理解的深化,最近亦有新的观点出炉。针对几乎一边倒地认为应从小盘股恢复IPO的舆论,有大型投行人士认为,小有小的好处,但小也有小的问题——容易被炒高,中签率可能更低。“并不一定要刻意选择大小,更重要的是准备情况,包括投资人的准备、发行人的准备,同时要注意公平性,不妨也发些大公司,大有大的好处。”因为只有大盘股才能给投资者提供更多的中签机会,可以平抑暴炒的可能性,而且目前待发的大盘股也并不特别大,对市场的影响有限。
记者注意到,在已过会的公司中,除规模相对较大的公司如中国建筑首发规模120亿股之外,其余企业总计拟发行股本不过几十亿股,在当前流动性较为充裕的宏观环境下,并不存在所谓的较大扩容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