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项目成为招投标监管重点
2009年06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实习记者 秦菲菲
⊙实习记者 秦菲菲
政府投资项目将成为日后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重点。尤其是违法对投标人设置限制性条件的行为,被国家发改委明令禁止。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8部门4日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指出,要将政府投资项目作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重点对象,严格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确保依法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意见》强调,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定,坚决纠正违法设置限制性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限制竞争的行为。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
另外,招标投标有关规定的清理工作也将成为监管重点。《意见》提出,要重点清理与《招标投标法》规定相抵触的非法招标投标行政许可、资质验证、注册登记;设定歧视性条款限制国产设备使用,以及排斥或者限制外地企业投标等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