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公司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有关董事会决议情况
2009年6月4日上午9:00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杨松贺先生主持,十名董事全部参加了表决。此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流动资金贷款,节约财务费用,提高经济效益,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拟使用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关于公司出资收购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同意公司以1.65元/股的价格收购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李炳成先生持有的1223.35万股股权。
该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8908.2289万股股权,占总股本的比例为89.08%。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09年6月22日召开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召开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9年6月22日(星期一)上午10: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8年6月22日(星期一)上午9:30至 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河南省漯河市银鸽路中段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三)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五)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09年6月17日。截止2009年6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
(六)出席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须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时间:2008年6月18日上午8:00至11:00;下午12:00至17:00。
登记地点:河南省漯河市银鸽路中段公司办公室二楼证券部。
公司联系地址:河南省漯河市银鸽路中段。
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宇红 翁情丰
电话:(0395)2355611
传真:(0395)2355302
3、注意事项:
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七)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及相关事项
1、网络投票时间:2009年6月22日(星期一)上午9:30 至11:30 和下午13:00 至15:00。
2、截止2009年6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参与表决。
3、投票操作方法
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738069 银鸽投票
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A、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B、在表决议案时,须填报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 元代表议案一,依此类推。每一项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的申报价格 |
1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 1.00 |
C、在表决议案时,须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 股 |
反对 | 2 股 |
弃权 | 3 股 |
(3)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银鸽投资”A股的沪市投资者,对议案一投赞成票的,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069 买入 1.00 元 1 股
(4)注意事项
A、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B、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四、附件
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六月四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以下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1、委托人姓名或名称(附注2):
2、身份证号码:(附注2):
3、股东帐号: 持股数:
4、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盖章) (附注4)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决议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投票反对决议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投票放弃表决,则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无任何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斟酌投票或放弃投票。
2、请填上个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同时填写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码。
3、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4、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表格必须加盖法人印章。
证券代码 600069 简称 银鸽投资 编号:临2009—024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6月4日,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413号文核准,公司于2009年4月22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4,049,429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26元,本次发行共募集资金652,499,996.5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38,249,996.54元,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具体安排,在项目建成前公司将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补充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二、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许冰、田磊发表意见如下: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次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宜有助于公司节约财务费用,提高经济效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情况;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没有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6个月。鉴于本次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金额已经超过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尚需股东大会批准,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西南证券同意将上述议案报股东大会批准,在完成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后,方可使用募集资金,并按期归还。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陈黎东、刘伟、邹源、刘华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支出,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表示同意。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张歌、张怀朝、毋龙先发表意见认为: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表示同意。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