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00八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6月4日上午9点30分在杭州市体育场路田家桥2号5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陈坚董事长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8人,代表股份1390544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73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报告正文和摘要,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39054476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反对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
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
2、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39054476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
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
3、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39054476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
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
4、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08年度述职报告》,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39054476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
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
5、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39054476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
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
6、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39054476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
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39054476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
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
8、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08年度年报审计报酬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39004276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6 %;
反对 502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4 %;
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
本次股东大会由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何彬律师进行全过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