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6月4日召开。现场会议于上午9:00在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99号公司2232会议室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91人,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的股份170,960,298股,占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7%;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4人,代表的股份数160,494,877股,占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45.60%,通过网络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87人,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的股份10,465,421股,占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97%。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会议由董事长常学群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170,327,136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99.63%;
反对558,562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0.33%;
弃权74,600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0.04%。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70,144,204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99.52%;
反对627,622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0.37%;
弃权188,472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0.11%。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70,133,204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99.52%;
反对616,422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0.36%;
弃权210,672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0.12%。
四、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170,236,704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99.58%;
反对468,441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0.27%;
弃权255,153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0.15%。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70,351,505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99.64%;
反对392,240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0.23%;
弃权216,553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0.13%。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170,481,605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99.72%;
反对347,740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0.20%;
弃权130,953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0.08%。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70,562,345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99.77%;
反对138,200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0.08%;
弃权259,753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0.15%。
八、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章第二条
同意170,337,905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99.64%;
反对306,720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0.18%;
弃权315,673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0.18%。
九、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第八章第一节第一百九十条
同意170,334,105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99.63%;
反对300,720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0.18%;
弃权325,473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0.19%。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170,505,645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99.73%;
反对122,280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0.07%;
弃权332,373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0.20%。
本次会议经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张鼎映、刘波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