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6月4日上午在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夏新电子城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三名,代表股份185,761,4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22%,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200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185,761,49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二、200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85,761,49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三、200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85,761,49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四、200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185,761,49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五、2008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85,761,49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六、200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2008 年度审计报告,2008 年年初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117,110,453.75 元,2008 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为-702,993,814.34 元,2008 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820,104,268.09 元。因此,200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185,761,49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七、调整2009 年度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参照公司所在地上市公司独董薪酬标准,调整独立董事2009 年度报酬为3.6 万元。
同意:185,761,49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八、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续聘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 年度审计机构。
同意:185,761,49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九、关于与具有恢复上市保荐资格的证券公司签订协议的议案;
同意:185,761,49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十、关于与登记公司签订协议的议案;
同意:185,761,49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十一、关于终止上市后股份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议案;
同意:185,761,49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十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85,761,49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本次股东大会由福建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刘晓军、朱智真律师到会见证并由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