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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18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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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18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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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参加深圳发展银行网上基金定投业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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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8年度分红派息的实施公告
    2009年06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09-014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8年度分红派息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9年4月15日召开的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4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上。

    二、利润分配方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8,139,5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0.90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8,813,956.10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09年6月11日

    2、除息日:2009年6月12日

    四、利润分派对象

    截止2009年6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派实施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于2009年6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0*****017李再春
    200*****511王万和
    300*****951李 飚
    401*****756刘生会
    501*****755郑 超
    600*****607李 刚

    六、咨询机构

    1、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21号公司三楼证券办公室

    2、联系人:郑德华 居平

    3、电话:028-85131440

    4、传真:028-85158567

    七、备查文件

    1、《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