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及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三十三次会议于2009年6月5日以传真和传阅会签方式召开,经11名董事会签表决,全部同意。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决定于2009年6月29日召开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09年6月29日上午9:00
2、会议地点:公司酒都宾馆三楼会议室
3、会议期限:半天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5、会议召集人: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会议审议内容:
(1)审议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报告;
(5)审议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
(6)审议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7)审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8)审议公司《章程》修订议案。
以上相关议案和董(监)事会决议公告内容详见2009年4月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
4、参加会议办法:
1)出席股东大会对象:
A.2009年6月24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者,可委托授权代表参加会议;
B.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C.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2)会议登记办法: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票帐户;法人股股东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票账户、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于6月26日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在规定的日期以前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信函或传真到达的时间为准。
公司地址:山西省汾阳市杏花村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请注明股权登记)
联系电话:0358─7220255、7329321
传 真:0358─7220394
邮 编:032205
3)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六月五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