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A类、B类或C类基金份额。
投资者选择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前端申购费用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 前端申购费率 |
100万元以下 | 1.0% |
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 0.8% |
投资者选择申购B类基金份额的,后端申购费用的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 | 后端申购费率 |
1年以内 | 1.2% |
满1年不满2年 | 0.9% |
满2年不满3年 | 0.7% |
满3年不满4年 | 0.6% |
满4年不满5年 | 0.5% |
满5年以后 | 0 |
投资者选择申购C类基金份额的,前/后端申购费用为0,从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2)本基金的申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
(3)基金管理人对部分基金投资人费用的减免不构成对其他投资人的同等义务。
3、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如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将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5、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额的计算
如果投资者选择申购A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投资者选择申购B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T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投资者选择申购C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T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份额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例一:假定T日的A/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两笔申购金额分别为10,000.00元、100万元,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用,各笔申购负担的前端申购费用和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申购1 | 申购2 | |
申购金额(元,A) | 10,000.00 | 1,000,000.00 |
适用前端申购费率(B) | 1.00% | 0.80% |
净申购金额(C=A/(1+B)) | 9,900.99 | 992,063.49 |
前端申购费(D=A-C) | 99.01 | 7,936.51 |
申购份额(E=C/1.200) | 8,250.83 | 826,719.58 |
如果该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各笔申购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申购1 | 申购2 | |
申购金额(元,A) | 10,000.00 | 1,000,000.00 |
申购份额(=A/1.200) | 8,333.33 | 833,333.33 |
如果该投资者选择申购C类基金份额,该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99元,则各笔申购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申购1 | 申购2 | |
申购金额(元,A) | 10,000.00 | 1,000,000.00 |
申购份额(=A/1.199) | 8,340.28 | 834,028.36 |
(2)赎回金额的计算
如果投资者申请赎回A类基金份额,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投资者申请赎回在募集期内认购的B类基金份额,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认购费用=赎回份额×基金份额面值×后端认购费率/(1+后端认购费率);
(后端认购费用的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后端认购费用
其中,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
如果投资者申请赎回在基金开放后申购的B类基金份额,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申购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后端申购费率/(1+后端申购费率);
(后端申购费用的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后端申购费用
如果投资者申请赎回C类基金份额,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二:假定某投资者在T日赎回10,000.00份A类基金份额,该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元,则其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金额=10,000.00×1.250=12,500.00元
例三:假定某投资者在设立募集期内认购本基金份额时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用,并分别在半年后、一年半后和两年半后赎回10,000.00份,赎回当日的A/B类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025、1.080和1.140元,各笔赎回扣除的后端认购费用和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1 | 赎回2 | 赎回3 | |
赎回份额(A)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基金份额面值(B) | 1.00 | 1.00 | 1.00 |
赎回日基金份额净值(C) | 1.025 | 1.080 | 1.140 |
赎回总额(D=A×C) | 10,250.00 | 10,800.00 | 11,400.00 |
适用后端认购费率(E) | 1.00% | 0.70% | 0.50% |
后端认购费(F=A×B×E/(1+E)) | 99.01 | 69.51 | 49.75 |
赎回金额(G=D-F) | 10,150.99 | 10,730.49 | 11,350.25 |
例四:假定某投资人申购本基金份额当日的A/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该投资人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并分别在半年后、一年半后和两年半后赎回10,000.00份,赎回当日的A/B类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230、1.300和1.360元,各笔赎回扣除的后端申购费用和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1 | 赎回2 | 赎回3 | |
赎回份额(A)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B) | 1.200 | 1.200 | 1.200 |
赎回日基金份额净值(C) | 1.230 | 1.300 | 1.360 |
赎回总额(D=A×C) | 12,300.00 | 13,000.00 | 13,600.00 |
适用后端申购费率(E) | 1.20% | 0.90% | 0.70% |
后端申购费(F=A×B×E/(1+E)) | 142.29 | 107.04 | 83.42 |
赎回金额(G=D-F) | 12,157.71 | 12,892.96 | 13,516.58 |
例五,假定某投资者申请赎回10,000.00份C类基金份额,该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05元,则其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金额=10,000.00×1.205=12,050.00元
(3)T日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公告。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B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6、转换费
(1)基金转换费:无。
(2)转出基金费用:按转出基金赎回时应收的赎回费收取,如该部分基金采用后端收费模式购买,需收取赎回时应收的后端申购费。转换金额为扣除赎回费与后端申购费(若有)后的余额。
(3)转入基金费用:对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进行优惠,收取优惠申购费。针对转入基金的不同收费模式,具体说明如下:
①转入前端收费基金时
第一、前端或后端收费基金转入前端收费基金
A、转入基金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如果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比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高,则其差额部分即为转入时收取的申购费率;反之,则转入基金收取的申购费率为0。
B、转入基金申购费用适用固定费用时
a、若转出基金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则
如果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比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高,则收取的申购费用为转入基金适用的固定费用;反之,则不收取申购费用。
b、若转出基金申购费用适用固定费用,则
收取的申购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转出基金申购费用,最低为0。
第二、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入前端收费基金
目前,本公司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包括华夏现金增利货币、华夏债券C、华夏希望债券C。
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入前端收费基金,按转换金额所对应转入基金的不同费率档,收取优惠的申购费,公式如下:
A、转入基金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转出基金的持有时间(单位为年),最低为0。
B、转入基金申购费用适用固定费用时
收取的申购费用=固定费用-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转出基金的持有时间(单位为年),最低为0。
②转入后端收费基金时
第一、前端或后端收费基金转入后端收费基金
同一基金的不同收费模式之间不能互相转换。华夏债券A/B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已持有期视为5年;华夏希望债券A转入后端收费基金时,已持有期视为5年;其余前端或后端收费基金转入后端收费基金时,已持有期视为8年。
第二、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入后端收费基金
转入基金的已持有期从买入转出基金相应份额的时间开始计算。
③转入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时,不收取申购费用。
④对于多笔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转出情况的补充说明
上述为处理申(认)购时间不同的多笔基金份额转出的情况,对转出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的持有时间规定如下:
A、对于华夏现金增利货币、华夏债券C,每当有基金新增份额时,均调整持有时间,计算方法如下:
调整后的持有时间=原持有时间×原份额/(原份额+新增份额)
B、对于华夏希望债券C,其持有时间为本次转出委托中多笔份额的加权平均持有时间。
⑤上述费用另有优惠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基金转换的有关业务规则。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华夏债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08年12月6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更新)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的“主要人员情况”等。
(二)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的相关情况。
(三)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销售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的相关信息,新增了“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信息,删除“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信息。
(四)更新了“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中直销机构等相关信息。
(五)更新了“十、基金的投资”中基金投资组合报告部分。
(六)更新了“十一、基金的业绩”,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七)更新了“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披露了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九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