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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期:二〇〇九年六月
董事会声明
本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重组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备查文件置于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政府机构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者其他专业顾问。
释 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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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交易方案及交易标的作价
公司已就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与南山建设8名自然人股东宋作文、宋建民、隋永清、廖海儿、杨锐、吴依和、姜竹梅、马惠泽签署《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根据该协议书,本次交易方案为,公司通过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南山建设100%股权。
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协议书,公司以烟台紫宸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作价33,000.00万元与南山建设8名自然人股东按持股比例持有的南山建设价值相对等的股权相置换;同时,按照每股2.21元的价格,向南山建设8名自然人股东合计发行528,101,799股,用于购买南山建设8名自然人股东与公司经过资产置换后持有的南山建设剩余股权。
中威正信对南山建设整体资产评估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在对两种评估方法的评估情况进行分析后,确定以成本法资产评估价值149,710.49万元为最终评估结果。本次交易双方以评估价值为基础,并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置入的南山建设的交易价格为149,710.49万元。
二、本次置入资产的交易价格为149,710.49万元,占公司2009年3月31日经审计后合并报表净资产的453.68%,根据《重组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重大资产重组行为。根据《重组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须经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此次交易后方可实施。
本次交易实施后,宋作文及其亲属宋建民、隋永清将持有公司63.26%的股份,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从而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宋作文、宋建明、隋永清及其一致行动人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其免于发出收购要约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对其收购无异议并同意豁免其全面要约收购义务后方可实施。
三、本公司在重组后将转变为从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的企业。房地产业与国民经济状况联系密切,受经济发展周期和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影响较大。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调控,包括土地市场、金融市场、税收政策和项目资本金政策等方面的调控措施,都可能对公司未来从事房地产业务产生较大影响,并影响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
四、由于2006年、2007年连续亏损及关联企业大量占款,公司资不抵债存在破产清算危险,债权人牟平投资依法向烟台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2008年9月28日,烟台中院以(2008)烟民破字第6-1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准许公司进行重整。2008年12月9日,烟台中院作出(2008)烟民破字第6-4号《民事裁定书》,批准《重整计划》,终止破产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的执行阶段。15964014670
2009年5月31日,公司管理人出具了《关于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报告》,认为公司重整计划已经基本执行完毕。2009年6月1日,烟台中院对管理人提交的工作报告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了审查,确认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并出具了(2008)烟民破字第6-1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1、自2009年6月1日起,公司管理人的监督职责终止;2、自2009年6月1日起,九发股份重整期间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清偿条件行使权力。重整执行完毕后公司消除了破产清算风险,但仍存在资产盈利能力较差,持续经营能力不足的状况。
五、2009年4月22日,南山集团承诺愿意以不低于3.3亿元的经营性资产或现金于2009年度内置换或购买公司所持有的烟台紫宸100%股权,以确保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若本次交易在2009年度内完成,南山集团所承诺的置出资产将被置换出上市公司,南山集团的承诺将自动解除。
六、本次交易对方宋作文、宋建民、隋永清、廖海儿、杨锐、吴依和、姜竹梅、马惠泽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七、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周期长,资金需求量大。截至2009年3月31日,南山建设资产负债率达到87.38%。根据公司截至2009年3月31日的备考资产负债表,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达到88.12%,并且公司的资金有较大部分来自于预收款项和银行长期借款,如果在项目开发中遭遇意外困难导致项目建设延期,或遇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投入资金不能如期回笼,则可能面临阶段性现金流量不足的风险。
八、本次交易实施后,宋作文及其亲属宋建民、隋永清将持有公司63.26%的股份,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宋作文及其亲属宋建民、隋永清可能利用控股地位,对公司发展战略、人事任免、生产经营决策、利润分配等重大问题施加影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九、本次交易属上市公司收购及重大资产重组行为,最终实施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交易,同时豁免本次交易对方南山建设8名自然人股东的全面要约收购义务,履行上述程序的结果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此外,从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至完成资产交割尚需履行必要的手续,存在资产具体交割日不确定的风险。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与目的
公司于1998年6月25日以募集方式设立,主营业务为食用菌生产和出口。1998年7月3日,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由于经营不善及关联方占款严重,公司2006年、2007年连续亏损,亏损额分别1.16亿元、4.73亿元,2008年6月27日起被上证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因巨额亏损、资金链断裂,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债务,且大部分有效资产已被抵押、查封或者冻结,公司陷入严重的财务危机,面临破产清算的危险。2008年9月16日,债权人牟平投资向烟台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2008年9月28日,烟台中院以(2008)烟民破字第6-1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准许公司进行重整。2008年12月9日,烟台中院以(2008)烟民破字第6-4号《民事裁定书》批准了公司的《重整计划》,公司进入重整执行期。2009年6月1日,烟台中院出具(2008)烟民破字第6-14号《民事裁定书》,确认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
公司在重整程序完成后的主要经营性资产为烟台紫宸100%股权。正源和信以2008年12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对烟台紫宸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鲁正信审字(2009)第1010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显示:烟台紫宸2008年12月31日总资产17,625.51万元,总负债12,979.22万元,股东权益合计4,646.29万元;2008年度实现利润总额478.40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零。
2009年4月24日,正源和信为本公司出具了鲁正信审字(2009)第1077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年度审计报告,报告显示公司2008年营业利润-146,615.68万元,破产重整过程中实现营业外收入194,450.00万元,净利润3,668.03万元。正源和信认为公司因破产重整事宜的影响导致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为了改变目前的经营状况、提高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公司需迅速进行资产重组,为此公司和南山建设股东开始接洽并达成了重组相关协议。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目的是改善公司资产质量,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变更公司主营业务,消除持续经营能力存在的重大不确定性,使本公司步入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维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交易概要方案
(一)本次交易主体
本公司与宋作文、宋建民、隋永清及其一致行动人。
(二)交易方式
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三)交易标的及交易价格
拟置出资产为本公司合法持有的烟台紫宸100%股权,在本次交易中作价33,000.00万元;
拟置入资产为宋作文、宋建民、隋永清及其一致行动人合法持有的南山建设100%股权,在本次交易中作价149,710.49万元。
(四)交易方案
公司以其持有的烟台紫宸100%股权与交易对方所持有的南山建设100%股权中价值相对等的部分进行资产置换;同时,公司以向交易对方定向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拟置入资产价值高于拟置出资产价值的部分。
本次交易中,公司拟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528,101,799股,发行价格为2.21元/股,以支付置入资产价值超过置出资产价值的差额。本次发行对象,即南山建设8名自然人股东,依照其在南山建设持有的股权比例分别认购本次定向发行的股份,具体情况为:宋作文认购295,737,009股,宋建民认购98,579,003股,隋永清认购98,579,003股,廖海儿认购17,603,393股,杨锐认购12,498,409股,吴依和认购3,520,678股,姜竹梅认购1,056,203股,马惠泽认购528,101股。本次发行的最终股数以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发行对象均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宋作文及其亲属宋建民、隋永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63.26%的股份,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示意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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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交易的决策情况
(一)决策程序
1、2009年4月23日,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停牌公告,公司股票于2009年4月24日起开始停牌。
2、2009年5月20日,南山建设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
3、2009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并于次日公告。
4、2009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及有关议案。
(二)关联方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时,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相关事项经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曲丽华任职于南山财务公司,南山财务公司为本次交易对方的关联方南山集团控制的企业(关联情况见本报告书“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南山集团持有其55%的股权,因此曲丽华作为本次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四、本次交易对方简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南山建设8名自然人股东:宋作文、宋建民、隋永清、廖海儿、杨锐、吴依和、姜竹梅、马惠泽。
(一)概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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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
宋建民为宋作文之次子,隋永清为宋作文长子宋建波之配偶;南山建设8名自然人股东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在本次重组中为一致行动人。
除上述关系外,8名自然人股东不存在其它关联关系。
五、本次交易的标的及定价
(一)置出资产
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为公司持有的烟台紫宸100%股权。正源和信以2008年12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对烟台紫宸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鲁正信审字(2009)第1010号审计报告,根据经审计的烟台紫宸合并资产负债表,2008年12月31日烟台紫宸总资产17,625.51万元、净资产4,646.29万元。
根据中兴华以2008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中兴华评报字〔2008〕第119号和中兴华评报字〔2008〕第120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烟台紫宸100%股权评估值合计为33,023.13万元。烟台紫宸100%股权的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参照中兴华在公司破产重整过程中已经出具的评估报告、《重整计划》及烟台中院(2009)烟商初字第2号《民事调解书》,协商作价33,000.00万元。
(二)置入资产
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为宋作文、宋建民、隋永清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南山建设100%股权。正源和信以2009年3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对南山建设进行了审计,并出具鲁正信审字(2009)第0004号审计报告,根据经审计的南山建设合并资产负债表,2009年3月31日南山建设总资产487,563.43万元、净资产61,506.25万元。
根据中威正信以2009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中威正信评报字〔2009〕第1060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南山建设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149,710.49万元。以上述资产评估价值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南山建设100%股权在本次交易中的交易价格为149,710.49万元。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和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置入资产的交易价格为149.710.49万元,占公司2009年3月31日经审计后合并报表净资产的453.67%,按照《重组办法》中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确定标准,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八、本次交易原则
1、有利于改善公司经营业绩,增强持续发展能力,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2、尽可能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减少关联交易的原则;
3、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力求做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兼顾的原则;
4、“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5、“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
6、本次资产购买完成后,公司具备股票上市条件的原则。
九、本次交易中保护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措施
(一)本次交易方案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
(二)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发布提示性公告,敦促全体股东参加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公司将提供网络投票、现场投票与委托董事会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供广大投资者选择发表意见,表达自己的看法,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四)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表决:根据《公司法》、《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需经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公司已聘请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出具专业意见,确保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本次拟置入资产由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师进行评估。
十、本次交易过程中的保密措施与信息披露
从2009年4月13日拟置入资产方代表与上市公司代表以及公司破产管理人初次接触开始,双方即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严格限定相关信息的知悉范围,并贯穿于协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过程始终。
在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批以及实施过程中,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严格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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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历史沿革
(一)1998年6月25日,公司设立
本公司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1998]90号文批准,由九发集团作为主发起人,对其属下的烟台九发食用菌有限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并联合中国乡镇企业总公司共同发起,以募集设立方式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时发起人股总数为8,700万股,经证监会发字[1998]147号和证监发字[1998]148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社会公众股3,2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1,900万股。
1998年6月25日,本公司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登记注册,正式成立,股本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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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998年7月3日,公司上市
公司股票于1998年7月3日在上证所上市挂牌交易,公司总股本11,900万股,首次上市流通的股票2,880万股。
(三)公司上市至股权分置改革期间主要股本变化及股权转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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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06年1月12日,股权分置改革
2006年1月12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可以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股对价股份,对价安排股份合计为2,391.66万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后,公司股本总额不变,为25,099.01万股。(下转36版)
交易对方名称 | 住所(通讯地址) |
宋作文 | 山东省龙口市东江镇南山村燕山小区70号 |
宋建民 | 山东省龙口市东江镇南山村燕山小区79号 |
隋永清 | 山东省龙口市东江镇南山村燕山小区69号 |
廖海儿 |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海运仓1号海运仓国际大厦 |
杨 锐 | 天津市河西区绍兴道元兴新里20-420 |
吴依和 |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吉大路2号3栋1503房 |
姜竹梅 | 山东省莱阳市五龙南路木材公司宿舍 |
马惠泽 |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红旗东路台湾村7-1-5 |
公司、本公司、*ST九发、九发股份、上市公司 | 指 | 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 |
南山建设 | 指 | 山东南山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南山建设8名自然人股东、交易对方 | 指 | 南山建设全体股东:宋作文、宋建民、隋永清、廖海儿、杨锐、吴依和、姜竹梅、马惠泽 |
烟台置业 | 指 | 烟台南山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烟台物业 | 指 | 烟台南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烟台紫宸 | 指 | 烟台紫宸投资有限公司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 | 指 | 九发股份通过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南山建设100%股权同时置出烟台紫宸100%股权之行为,简要情况为:九发股份以其持有的烟台紫宸100%股权与交易对方所持有的南山建设100%股权中价值相对等的部分进行资产置换;同时,九发股份以每股2.21元的价格向上述交易对方定向发行528,101,799股,用于收购交易对方所投入股权价值高于上述资产置换价值的部分 |
一致行动人 | 指 | 南山建设8名自然人股东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为一致行动人 |
置出资产 | 指 | 烟台紫宸100%股权 |
置入资产 | 指 | 南山建设100%股权 |
标的资产、交易标的 | 指 | 置入资产和置出资产 |
本次发行 | 指 | 九发股份向南山建设8名自然人股东定向发行528,101,799股,收购置入资产价值高于置出资产价值的部分 |
本次发行价格、发行定价 | 指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2.21元/股 |
本报告书、报告书 | 指 | 《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 |
交割日 | 指 | 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交付置出资产和发行股票及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交付置入资产的日期 |
过渡期 | 指 | 自基准日至交割日的期间 |
南山集团 | 指 | 南山集团有限公司 |
九发集团 | 指 | 山东九发集团公司 |
中泰信托 | 指 | 中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天晟建材 | 指 | 天晟建材有限公司 |
中兴华 | 指 | 北京中兴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中银信 | 指 | 中银信投资有限公司 |
牟平投资 | 指 | 烟台市牟平区投资公司 |
烟台塞尚 | 指 | 烟台塞尚庄典装饰装璜有限公司 |
重整计划 | 指 | 《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
管理人 | 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九发股份重整期间,由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的九发股份清算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履行职责 |
烟台中院 | 指 | 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
《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重组协议 | 指 | 《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 |
审计基准日、评估基准日 | 指 | 2009年3月31日 |
齐鲁证券、独立财务顾问 | 指 |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
正源和信 | 指 | 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
中威正信 | 指 |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鼎石、法律顾问 | 指 | 北京市鼎石律师事务所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证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登记结算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公司章程 | 指 | 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现行章程 |
董事会 | 指 | 九发股份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九发股份监事会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
《重组办法》 | 指 |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第53号令)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身份证号码 | 住所 |
宋作文 | 男 | 中国 | 370623194703194833 | 山东省龙口市东江镇南山村燕山小区70号 |
宋建民 | 男 | 中国 | 370623197305244819 | 山东省龙口市东江镇南山村燕山小区79号 |
隋永清 | 女 | 中国 | 370623197010134823 | 山东省龙口市东江镇南山村燕山小区69号 |
廖海儿 | 男 | 中国 | 362302197002110591 |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海运仓1号海运仓国际大厦 |
杨 锐 | 女 | 中国 | 120103820203172 | 天津市河西区绍兴道元兴新里20-420 |
吴依和 | 男 | 中国 | 362330197409092490 |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吉大路2号3栋1503房 |
姜竹梅 | 女 | 中国 | 370627391012112 | 山东省莱阳市五龙南路木材公司宿舍 |
马惠泽 | 男 | 中国 | 370102196802153391 |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红旗东路台湾村7-1-5 |
公司名称 | : | 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 | SHANDONG JIUFA EDIBLE FUNGUS CO.,LTD. |
股票代码 | : | 600180 |
股票简称 | : | *ST九发 |
股票上市地 | :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设立日期 | : | 1998年6年25日 |
股票上市日期 | : | 1998年7月3日 |
法定代表人 | : | 邢国珍 |
注册地址 | : | 山东省烟台市胜利路201-209号10楼 |
办公地址 | : | 山东省烟台市南大街9号金都大厦28楼 |
邮政编码 | : | 264001 |
公司电话 | : | 0535-6623880 |
公司传真 | : | 0535-6623798 |
公司网站 | : | www.china-jiufa.com |
电子信箱 | : | jiufa@public.ytptt.sd.cn |
经营范围 | : | 食用菌菌种的培育、产品养殖、加工、销售;包装物料的生产、销售;蔬菜、水果、罐头、水产品、饮料、保健食品、食用菌的收购加工销售(有效期至2009年4月12日);复合肥、冲施肥、叶面肥、有机无机复混肥、土壤调理剂的生产、销售;备案范围进出口业务;钢材的销售。(以上国家有规定的,凭许可经营);热电的生产、销售(仅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 |
股本性质 | 股本数量(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发起人股 | 8,700 | 73.11 |
其中:山东九发集团公司 | 7,080 | 59.50 |
中国乡镇企业总公司 | 1,620 | 13.61 |
社会公众股 | 3,200 | 26.89 |
其中:公司职工股 | 320 | 2.69 |
股本总额 | 11,900 | 100 |
日期 | 变更方式 | 具体变化情况 |
1999年4月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红股 | 以公司1998年末总股本11,9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3股;同时,用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上述送红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9,040万股,其中,法人股13,920万股,占总股本的73.10%;社会公众股5,120万股,占总股本的26.90%。 |
2000年10月 | 增资配股 | 以公司1999年末总股本19,04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实施配股。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增至20,915.84万股,其中法人股14,259.8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18%;社会公众股6,65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82%。 |
2001年9月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上述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5,099.01万股,其中法人股17,111.8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18%;社会公众股7,98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82%。 |
2002年12月 | 股权转让 | 2002年12月25日,公司原第二大股东中国乡镇企业总公司与中泰信托在上海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前者将其持有的公司3,110.40万股国有法人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2.39%)转让给后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