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第二十五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9年6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于2009年6月2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公司董事11名,参加表决董事11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全票同意通过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投资建设上海临港燃气电厂一期工程项目的报告》。
上海临港燃气电厂一期工程项目是公司根据200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上海LNG项目有关工作的函》组织开展的LNG配套电厂工程。项目厂址位于杭州湾北岸临港新城西南部重装备园区,建设规模为4台35万千瓦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项目计划2009年内开工,前两台机组力争于2010年内建成投产,整个工程计划于2011年“迎峰度夏”前全部建成投产,投产后主要承担上海电网的尖峰负荷和调峰任务。
项目动态投资54.8亿元,由公司负责组建项目公司进行建设和经营。项目公司暂由公司全资组建,注册资本金占动态投资的25%,为13.7亿元,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项目核准申请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能源[2009]1452号文正式批复。
二、以全票同意召开公司第二十五次股东大会。
(一)会议时间:
2009年6月25日上午9:00,会期约一小时。
(二)会议地点:
上海市卢湾区兴业路123弄6号5楼(新天地广场内)UME新天地国际影城(交通:公交02、42、146、781,864,911,大桥一线等,地铁一号线黄陂南路站)。
(三)会议议题:
审议《关于拟投资建设上海临港燃气电厂一期工程项目的报告》。
(四)出席会议股东资格:
定于2009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注意事项:
凡符合出席条件的全体股东应于2009年6月25日上午8:20-9:00,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号;受他人委托参加股东大会的,应携带委托人股东账号、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前往UME新天地国际影城办理参会登记签到手续。为保证会议正常表决,上午9:00以后大会不再接受股东登记及表决。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披露上述股东大会文件。
附件:出席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个人(单位)出席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五次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9年 月 日
以上事项,特此公告。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0642 股票简称:申能股份 编号:临2009—008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9年6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于2009年6月2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会议审核并全票通过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投资建设上海临港燃气电厂一期工程项目的报告》。
以上事项,特此公告。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