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09年5月20日召开的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 利润分配方案
1、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7180万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按每10股派发4.00元人民币现金股息(含税),共计派现14872万元人民币;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B股股息折成港元派发,汇率按照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后第一个工作日(2009年5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1港元=0. 8803元人民币)折合港币兑付;B股股东暂不扣税。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B股最后交易日为2009年6月15日;除息日为2009年6月16日;B股股权登记日为2009年6月18日。
三、派息对象
1、 本公司国家股股东;
2、 截止2009年6月 18日(2009年6月15日最后交易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B股股东。
四、 派息办法
1、国家股股东,本次所送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2、B股股东:股息于2009年6月 18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若投资者于2009年6月18日办理杭汽轮B转托管的,其股息仍在原托管券商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五、咨询机构及联系人
1、咨询机构: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规处
2、咨询电话:0571-85780432 0571-85780198
咨询传真:0571-85780433
3、联 系 人:俞昌权、王钢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证券指定报刊和网站,公告编号:2009-14 )
特此公告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