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代码:601390 H 股代码: 0390 公告编号:临2009-017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8年年度报告(A股)的补充公告
名称 | 初始投资成本 | 2008年末市值 | 持续下跌时间 | 下跌 幅度 | 减值金额 |
深天马A | 179,073,697.10 | 83,633,707.50 | 跌破成本价持续 7个月 | 53% | 95,439,989.60 |
同方股份 | 185,600,000.00 | 103,272,000.00 | 跌破成本价持续 5个月 | 45% | 82,328,000.00 |
宜华木业 | 72,600,000.00 | 37,323,000.00 | 跌破成本价持续 5个月 | 49% | 35,277,000.00 |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9 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2008年年度报告(A股)(以下称“年度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本公司现对年度报告作出如下补充: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在年度报告第四节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一节中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作出如下补充: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和控制关系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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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有关证券投资的决策机制和控制措施的说明
在年度报告第十一节重要事项“三、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参股金融企业股权情况”的“1.证券投资情况”项下增加关于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公司证券投资决策权限(包括子公司投资权限)的具体规定:本公司具体有关权限划分的规定主要是通过《公司章程》的形式进行约束。本公司上市前对公司本部和下属子公司的《公司章程》进行了统一的修订和完善,在下属子公司《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各级公司对投资业务的管理权限,对超过子公司权限的所有投资均须上报公司批准。如在下属全资子公司章程中规定:“公司不设股东会,由股东直接行使以下职权: 批准公司的股票、期货、外汇交易等风险投资及委托理财事项”。
公司(包括子公司)有关证券投资行为的合规性:公司本部在上市前已就相关证券投资进行了全部清理,自上市之日始至2008年底,本公司本部未开展任何证券投资行为。本公司下属公司证券投资行为主要分为以下两类:一是一级市场股票投资。此类投资又分为:1.投资上市公司原始股票,短时间内不准备出售,以获取被投资公司上市后的分红和增值收益;2.投资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股票;3.IPO上市公司的新股投资。据统计,2008年,本公司共12家下属子公司此类投资业务交易额占本公司全部证券投资业务总交易额的59.36%。二是下属信托投资公司---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信托”)的自营投资业务。主要集中在股票和基金两个市场,属于其自身的主营业务之一。据统计,2008年中铁信托自营业务投资交易额占本公司全部证券投资业务总交易额的40.64%。各子公司均是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的证券投资业务,经自查本公司(包括子公司)认为有关证券投资行为基本合规。
公司现有证券投资对公司经营的影响:2008年度本公司(包括各子公司)证券投资期末账面余额为0.79亿,占公司总资产2520.96亿的0.03%,亏损为0.80亿,占公司净利润的5.59%。本公司证券投资规模很小,所占资金没有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虽然受08年证券市场整体走弱的影响,亏损幅度较大,达到53%,但亏损的绝对额对本公司整体的利润影响较小。
公司有关证券投资的风险控制措施及其执行情况:
1.公司本部:为加强投资业务的管控,本公司于2008年3月正式成立了资本运营部,通过加强人员和条件配备,集中管控公司全系统的投资和资金业务。2008年5-9月,本公司资本运营部通过长达近5个月的调研、修订和完善,制定和建立了一整套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包括《投资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投资实施状况报告管理暂行办法》等。根据一年的执行情况,2009年5月,本公司资本运营部对投资业务集中管控制度进行了补充完善,又相继制定和下发了《投资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金融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投资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指引》、《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等配套文件。通过管理制度的完善,基本对公司全系统各类投资业务程序进行了统一和规范,上述制度都要求各子分公司遵照执行。
2.中铁信托:中铁信托(原衡平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于2006年6月成立了证券投资部,专门负责与证券投资相关的业务。2007年初,修订完善了《证券投资自营业务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信托业务管理办法》,对证券投资项目的决策管理、执行管理、风险控制、监督检查等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另外,该公司的证券投资业务必须符合其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开展各类型证券投资之前,业务承办部门须向该公司投资评审委员会上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供评审;投资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总经理批准。经过投资评审委员会和总经理批准后的证券投资项目,若单个项目总规模超过董事会对总经理的授权范围时,须报董事会审议决定。
从目前对各单位了解的执行情况看,各单位都按照本公司和各子公司的相关规定设有专职或兼职机构负责上述业务。
三、关于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213,045千元的具体情况的说明
在年度报告第九节董事会报告“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三)公司资产发生重大变动情况”处对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解释补充说明如下:
公司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213,045千元,具体情况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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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下属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就与青藏铁路建设有关的涉税事项享受免税政策的期限的说明
在年度报告第十一节重要事项之“十二、其他重大事项”处增加如下内容:
第十二节财务会计报告附注8税项中提及的本公司下属二级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享受的与青藏铁路建设有关的涉税事项的免税政策已于2007年结束,但2008年项目清算取得的收入约60万元仍享受以前年度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已对年度报告进行了修订,修订版年度报告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