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日深交所举办的《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座谈会上,各方围绕两年投资经验、如何做好投资者教育与投资者风险识别等多个问题展开热议。
与会十几位券商代表和市场人士对办法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办法充分体现出尊重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等特点。深交所方面则表示,将吸收各方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对办法进行修改与完善。
两年投资经验门槛体现公平
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认为,这个规定非常合理。资金门槛变成时间门槛之后,办法充分体现出参与的公平性。首先,没有资金门槛不等于没有门槛,这是两个概念。设立资金门槛不太合理,因为有失公平性,而两年的投资经验是适度的。
他表示,对创业板市场投资者强调风险揭示是非常必要的。他建议对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要有充分的把握和调研。
华泰证券零售客户服务总部的高紫云说,整体来看,办法从保护投资者利益和控制风险角度出发,兼顾了公平性,操作上也是可行的。
她也坦言,券商营业部要在短时间内完成客户签署创业板投资风险书,将对营业部一线工作带来一些压力。她希望,深交所方面能开通快速简便地查询投资者投资经验年限的渠道。此外,最重要的是让投资者进入市场之前,对风险有足够认识。
市场人士万先生坦言,办法体现出对各类投资者,尤其是散户投资者参与的公平性。他表示,有计划参与创业板的投资,并且会严格按照创业板的规则提供财产、收入和投资偏好等信息,深入了解创业板。
市场人士汪先生表示,办法在对中小投资者风险揭示方面,比以前做得更为充分。
券商责任更明确
国信证券经纪事业部副总裁杨均明对办法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它应该是可行的,办法更加明确了券商的责任。办法对券商会员及其营业部提出了不少要求,对此,杨均明表示,尽管券商的工作量要增加很多,但是国信证券会按照要求认真执行。
他认为,创业板未来要平稳运作,信息披露要提高到一个非常高的高度,无论是时效和形式上都要创新。“甚至交易所应该有专门的网站来披露创业板。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参与者99%是散户,信息披露的语言和形式一定要让散户看懂,形式一定要尽量简洁。”此外,规则对参与主体各方的公平性考虑充分。
国信证券发展研究总部总经理何诚颖表示,券商的责任比以前大。相关规则对券商要求非常高,包括审核方面、现场开户方面等,这对保护投资者利益、防范风险也是有一定意义。
近期出台的创业板相关规则与办法基本上围绕着保护投资者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目前,市场担心创业板炒作风险比较大,通过这几个规则,这些问题基本上可以规避。不过,他认为,交易账户是不是由投资者本人亲自操刀,这个不好把握。两年以上交易经验并不意味着投资者有足够的专业能力。
国信证券经纪事业部李小峰认为,办法的可操作性很强,在操作上两年的规定也是适当的,风险书的签订包括客户当面抄录特别声明都特别强调了客户对进入市场风险的认识要落到实处。
中投证券张彦春表示,实施办法做到了真正从券商、投资者实际利益考虑,非常切合实际。他认为,两年经验门槛的设置可操作性很强。“如果用资金门槛的话,不公平不说,投资者资金转入转出也不好控制。适当性管理不是简单说投资者进入门槛,更重要的是对投资者的保护,是对风险认识的提高。”
张彦春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出台办法的操作指引,并希望交易所能提供更多生动活泼的宣传资料,以进一步做好创业板投资者教育工作。
广发证券总裁助理杨龙表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是创业板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其核心在于保护市场健康发展和投资者利益,尤其是风险揭示、投资者教育方面更是用心良苦。
来自国泰君安证券营业部的代表则认为,创业板的投资者风险教育十分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