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决议
(通讯表决)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6月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09 年6月9日进行了表决。本公司现有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冯德虎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8名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汇丽印染整理有限公司向浙江稠州商业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提供担保,借款期限为一年。浙江汇丽在担保实际发生时须提供反担保。(详见《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8名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定于2009年6月26日召开公司2009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上《关于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6月9日
股票简称:“中国服装” 股票代码:000902 公告编号:2009-028
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09年度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9年6月26日上午10点
2、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三区26号浙江大厦17层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3)截止2009年6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办法:
国有法人股、法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单位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于2009年6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到公司资本运营部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四)、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三区26号浙江大厦17层
联系电话:(010)65817498
传真:(010)64428711
联系人:胡革伟 张卉
邮政编码:100029
(五)、其它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不行使表决权。
针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我单位/本人赞成/反对/弃权。
如果我单位/本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不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6月9日
股票简称:“中国服装” 股票代码:000902 公告编号:2009- 029
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鉴于浙江汇丽印染整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汇丽”)2009年在稳定老客户的情况下积及开发新客户,特别是特殊制品面料的坯布及原材料采购资金占用增大,为了支持其发展,本公司拟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汉帛(中国)有限公司共同为浙江汇丽向浙江稠州商业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提供担保,借款期限为一年。公司董事会要求浙江汇丽在担保实际发生时须提供反担保。
上述担保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如果被担保方财务状况出现重大变化,公司应将担保事项重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对于公司单笔金额超过净资产10%或者公司对外担保累计超过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也须重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浙江汇丽印染整理有限公司:公司住所:杭州市萧山区农二场;法定代表人:高建幸;注册资本:2500万美元;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高档织物面料印染及后整理加工,销售本公司产品。截止2008年12月31日,汇丽印染的资产总额3.65亿元,负债总额1.45亿元、净资产2.2亿元,营业收入1.72亿元,净利润767.39万元。本公司持有浙江汇丽印染70%股权,浙江汇丽履约能力良好。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所有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浙江汇丽的以上担保事项属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目的是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第一大股东汉帛(中国)有限公司提供的共同担保以及公司董事会要求浙江汇丽在担保实际发生时提供反担保的措施到位,上述或有风险不会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本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该担保议案。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09年6月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4,099万元(不含上述对浙江汇丽2000万元担保),占公司截至2008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比例为48.81%,无逾期担保情况;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14,099万元,占公司截至2008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比例为 48.8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6月9日
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9年6月9日在北京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依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关于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有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和监督,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所有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浙江汇丽的以上担保事项属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目的是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第一大股东汉帛(中国)有限公司提供的共同担保以及公司董事会要求浙江汇丽在担保实际发生时提供反担保的措施到位,上述或有风险不会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本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该担保议案。
独立董事:张承缨
沈建林
2009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