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09年6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到通讯表决票9票。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的临时提案,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公司完成资产重组和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整体经营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公司已具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条件,根据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提出的《关于新增方大炭素2008年度股东大会之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临时提案的函》,以公司2008 年12 月31 日总股本639,538,94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1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279,077,898股。
此议案须经2009年6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数将增加此议案,除上述事项外的股东大会其他事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告《关于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新增提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6月9 日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09—23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新增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9年6月2日发出召开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09年6月9日接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来函,公司完成资产重组和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整体经营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公司已具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条件,根据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提出的《关于新增方大炭素2008年度股东大会之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临时提案的函》,新增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关于2008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并按程序公告如下:
以公司2008 年12 月31 日总股本639,538,94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1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279,077,898股。上述股东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09年6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增加此议案。2009年1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发红利2.46元(含税)继续有效,除上述控股股东新增临时提案外,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6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