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9年6月10日在山东省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高新投”)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09年6月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了《关于与鲁信集团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补充协议书二>的议案》:公司与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鲁信集团”)就本次发行所购买的标的资产(即高新投100%股权)自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归属的变更事宜,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标的资产从定价基准日(即2008年12月31日)至标的资产交割日期间产生的盈利归本公司所有,产生的亏损由鲁信集团承担并由鲁信集团在接到本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以现金补足。
由于该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鲁信集团的关联交易,因此3名关联董事李功臣、邵乐天、刘理勇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由6名非关联董事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了《关于与鲁信集团签署<盈利补偿协议书>的议案》:如果高新投在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后3年内(含本次发行实施当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累计数未达到依据《评估报告》测算的该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的累计数30557万元,鲁信集团将对本公司进行补偿,但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除外。
鲁信集团将以现金或其他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方式对公司进行补偿,以现金支付的,在补偿数额确定后十日内支付;以其他方式支付的,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就此形成决议后十日内实施。
由于该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鲁信集团的关联交易,因此3名关联董事李功臣、邵乐天、刘理勇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由6名非关联董事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本次董事会通过的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