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焦点
  • 3:焦点
  • 4:焦点
  • 5:财经要闻
  • 6:深度调查
  • 7:金融·证券
  • 8:金融·证券
  • A1:市场
  • A2:基金
  • A3:货币债券
  • A4:期货
  • A5:策略·数据
  • A6:个股查参厅
  • A7:热点·博客
  • A8:理财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上市公司
  • B4:产业·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产业研究
  • B7:观点·评论
  • B8:时事海外
  • C1:披 露
  • C3:信息披露
  • C4:信息披露
  • C5:信息披露
  • C6:信息披露
  • C7:信息披露
  • C8:信息披露
  • C9:信息披露
  • C10:信息披露
  • C11:信息披露
  • C12:信息披露
  • C13:信息披露
  • C14:信息披露
  • C15:信息披露
  • C16:信息披露
  • C17:信息披露
  • C18:信息披露
  • C19:信息披露
  • C20:信息披露
  •  
      2009 6 11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C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C4版:信息披露
    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异常波动公告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富国优化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生效公告
    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三十四次分红公告
    中源协和干细胞生物工程股份公司
    重大诉讼案件听证阶段提示性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第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解除质押公告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份减持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66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09年06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ST长信                     编号:临2009-016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公司A 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涨幅限制。

      ● 经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质控制人书面函证后,作出如下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A 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涨幅限制。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2、公司书面函证公司控股股东西安万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截止目前且在可预见的两周内,控股股东及实质控制人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截止目前且在未来的两周内,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策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信息以在上述报刊及网站上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九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