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
决议暨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09年6月3日以电话、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09 年6月8日以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与会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同意将公司持有的福州开发区联通电工有限公司75%股份,以人民币4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福建天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该出售事宜具体请参阅公司2009年6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
2、与会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北京太阳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同意为北京太阳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朝外支行申请的期限为2年的5亿元贷款提供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担保事宜具体请参阅公司2009年6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北京太阳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3、与会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同意授权韩孝捷先生签署上述股权转让及对外担保相关文件。
4、与会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6月26日在福州市五一中路32号元洪大厦26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9年6月26日(星期五)上午9:30
(二)会议地址:福州市五一中路32号元洪大厦26层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为北京太阳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四)出席对象
1、2009年6月23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
2、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其他有关人员。
(五)会议登记办法
1、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帐户及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股东帐户、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9年6月24日—6月25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2:30—5:00
3、登记地点:福州市五一中路32号元洪大厦26层
联 系 人:余坦锋 郭广源
邮政编码:350005
联系电话:0591—83353338
传 真:0591—87110586
4、其他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6月11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会议通知所列议题按照下列授权行使表决权。如本股东未作具体投票指示,被委托人有权按其自己的意思表决。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序号 | 表决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为北京太阳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委托人授权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未作具体投票指示)
委托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日期: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09—025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城大通”或“公司”)将其持有的福州开发区联通电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电工”)75%股权以人民币400万元转让给福建天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利集团”)。
● 该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明晰未来发展战略,符合公司战略利益。
一、交易概述
1、2009年6月9日公司与天利集团(以下也称:受让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根据福建立信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闽信审字(2009)037号,截止2009年4月30日联通电工的净资产为人民币6,926,964.92元。双方同意以联通电工2009年4月30日净资产作为此次股权转让的作价依据,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天利集团以人民币400万元受让公司持有的联通电工75%的股权。
该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2、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公司持有的福州开发区联通电工有限公司75%股份,以人民币4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福建天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并同意授权韩孝捷先生签署相关转让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内容具体请参阅公司2009年6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暨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的公告》。
二、 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一)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交易对方为天利集团。
2、交易对方天利集团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系。
3、截至2008年12月31日,天利集团总资产91,533,831.80元,负债合计71,535,079.77元,净资产19,998,752.03元。2008年度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7,854.70元,实现净利润27,702.87元。
4、天利集团最近五年之内无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的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出售资产名称、类别:
联通电工75%股权。
(2)权属情况
该项资产上无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无涉及该项资产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3)联通电工情况
名称:福州开发区联通电工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开发区上歧新村3号
法定代表人:薛黎曦
注册资本:560万元
实收资本:56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电线、电缆,铜、铝制品;批发零售:机电产品,金属材料,化工产品,建筑材料,仪器仪表,五金交电,化工原料及与生产相关的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以上经营范围凡涉及行政许可的项目应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或许可后方可经营)。
成立日期:1995年2月25日
营业期限:1995年2月25日至2017年12月31日
(4)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 75% |
福州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5% |
(5)财务状况
截止2008年12月31日,联通电工总资产7,383,875.84元,总负债316,687.97元,净资产7,067,187.87元。2008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2,828,387.98元,净利润-1,755,575.10元。
截止2009年4月30日,联通电工总资产7,241,169.08元,总负债314,204.16元,净资产6,926,964.92元。2009年1-4月实现净利润-140,222.95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公司与天利集团签署了相关《股权转让合同》,公司为出让方,天利集团受让方,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转让标的概况
具体请参阅本公告“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二)转让价格
根据福建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闽信审字(2009)037号,截止2009年4月30日联通电工的净资产为人民币6,926,964.92元。经协商双方同意以联通电工2009年4月30日净资产为此次股权转让的作价依据,确定此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00万元。
(三)付款方式、期限
经双方协商,天利集团同意分二期支付股权转让款:
1、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天利集团应向公司支付首期股权转让款250万元;
2、在联通电工向工商管理部门递交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当日,天利集团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150万元。
(四)股权过户
公司在收到天利集团支付的第一期股权款后15个工作日内,公司应督促联通电工向工商管理部门递交将其持有的联通电工的75%股权过户至天利集团名下相关文件。
联通电工从2009年5月1日起至联通电工股权过户给天利集团完成日期间的所产生的损益由天利集团承担或享有,与公司无关。同时公司保证联通电工没有任何未披露的债务,否则因此给天利集团造成的损失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五)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2、本协议于2009年6月9日在福州市签订。
五、收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未来战略是立足北京,面向全国,以大规模、综合性、中高档社区开发为主的上市地产蓝筹公司。因此,此次股权转让有利于进一步明晰公司战略。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合同;
3、联通电工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09—026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北京太阳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太阳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宫房地产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若本次担保发生公司将累计为其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5亿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发生数量: 26,39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同意为太阳宫向北京银行朝外支行申请的期限为2年的5亿元贷款提供担保,同意授权韩孝捷先生签署相关转让文件。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内容具体请参阅公司2009年6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暨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的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太阳宫房地产公司成立于2001年8月8日,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5%的股权。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北京太阳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夏家园22号楼2029室
法定代表人:韩孝煌
注册资本:60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后的商品房;自有房屋物业管理;装饰装潢设计;投资咨询。
营业期限:自2001年8月8日至2021年8月7日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09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79,054,534.27元,总负债355,679,539.99元,所有者权益为223,374,994.28元。2009年1-3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615,178.00元,净利润-2,687,695.21元。
目前该公司正在进行北京太阳宫D区项目一级土地开发。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二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此次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有利于加快北京太阳宫D区一级土地开发项目的开发,因此本次担保是必要的、可行的、安全的。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26,390万元,若本次担保发生公司将累计为其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5亿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太阳宫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