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激励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告经华普天健高商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净利润(68,050,165.65元)小于扣除非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8,745,870.54元),故选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净利润用于计算考核指标。(上述均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数据)
2008年公司(母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08年起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原执行税率为25%),有效期三年。鉴于此为非预期政策性变化,故在计算考核指标时剔除其影响数。2008年,母公司实现利润总额为66,612,258.86,则所得税影响数为66,612,258.86*10%=6,661,225.89元。
用于计算考核指标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净利润-所得税影响数
=68,050,165.65-6,661,225.89
=61,388,939.76
指标名称 | 2008年度 | 2007年度 | 同比增长 | 业绩指标 |
净利润(元) | 61,388,939.76 | 53,811,371.65 | 14.08% | 增长1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48 | - | - | 10% |
经计算,2008年净利润比2007年增长14.08%,超过10%;2008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48%,超过10%。满足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2008年度财务报告。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无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其他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激励对象 | 人员数量 (人) |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总额的比例 |
年度特定人员: | 40% | |
2008年度十佳员工获得者 | 10 | 10% |
2008年度优秀研发、技术人员 | 10 | 10% |
2008年度优秀营销员 | 5 | 5% |
2008年度优秀基层管理者 | 5 | 5% |
2008年度单项优秀奖获得者 | 10 | 5% |
2008年度十佳员工提名获得者 | 10 | 5% |
由总经理提名的业务骨干和卓越贡献人员 | 60% |
上述获授对象获授股票自到户日起锁定一年,即自2009年6月11日起至2010年6月10日止锁定。本次共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89,500股。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0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的议案》。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2008年限制性股票分配方案中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认为: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不存在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首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名单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首期(2007年-2012年)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0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方案;
4、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5、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九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