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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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 | 0.02 |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 | 0.018 |
● 股权登记日:2009年6月17日
● 除权(息)日:2009年6月18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6月23日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9年5月5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08年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2009年6月17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本次分配以34,06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共计派发股利681.2万元。
4、分派对象:截止2009年6月17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9年6月17日
2、除权(息)日:2009年6月18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6月23日
四、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公司控股股东丹东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2、对于其他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A股的股东,现金红利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行派发。
五、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电话:024-23229022-320、368、358
传真:024-23229139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85巷1号
邮政编码:110006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