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暨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09年6月2日以电话及书面传真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9年6月12日上午9时整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伟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及《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8]57号)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做如下修改:
章程第八章第一百五十五条原为:“公司可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现修订为:“公司在兼顾发展的合理资金需求、实现公司价值提升的同时,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给予投资者合理的回报。
(一)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二)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三)公司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在当年的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四)存在公司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有权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以上议案,须提交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的种类、期限、金额及其他业务要素根据双方届时签订的有关合同文本为准,期限为1年。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沈伟良先生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会议时间:2009年6月29日(星期一)上午9:00整
(二)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3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五)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六)出席人员: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09年6月24日(星期三)。凡在2009年6月24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星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2、公司董事、监事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律师。
(七)登记方法: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于2009年6月28日前(包括当日的工作时间内)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也可于2009年6月28日前(包括当日的工作时间内)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名称、身份证明复印件、股东账号、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受委托人应附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并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编:243061
电话:0555-8323038
传真:0555-8323031
联系人:金方放、李峰
(九)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12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个人股东须签名、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均有效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回 执
截至2009年6月24日收市时,我单位(个人)持有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账号: 持股数:
出席人姓名: 股东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