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所持金众集团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了集中资源,突出主业经营,经2009年6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有的参股企业深圳市金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深圳市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众集团”)股权5,288,456股,持股比例为4.53%。
一、金众集团基本情况
金众集团是原基建工程兵在深圳特区建设初期集体转业成立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工程总承包为主业。2005年,根据深圳市关于市属国有企业调整与改组的战略部署,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深圳市长城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长城”)将所持有的金众集团部分股权转让给由经营者和员工持股的深圳市金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众投资公司”),实现改制分离,员工转换了身份。完成改制后,深长城仍持有金众集团15%的股权。目前,金众集团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企业名称 | 持有股份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深圳市金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87,473,499 | 74.95 |
2 |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7,505,345 | 15.00 |
3 |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720,000 | 4.91 |
4 |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288,456 | 4.53 |
5 | 深圳市葵涌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715,000 | 0.61 |
合计 | 116,702,300 | 100.00 |
截至2008年12月31日,金众集团资产状况和经营状况如下表所示:
股本总额 (万股) | 资产总额 (万元) | 净资产 (万元) | 每股净资产(元) | 200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2008年度净利润 (万元) | 账面投资成本(万元) |
11,670.23 | 197,877.16 | 41,676.60 | 3.57 | 155,787.26 | 4,226.73 | 1,342.92 |
二、交易目的
近年来,我公司明确了“专注于房地产开发领域”的战略发展思路,先后完成了所持董酒公司、物业公司以及建业、特皓公司的股权转让工作,并于近期启动了所持振业合肥公司的股权转让工作。而金众集团作为建筑施工企业,以工程总承包为主业,不符合我公司战略发展范畴,转让其股权将有利于我公司主业更加突出,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同时,可以提高我公司的资产收益,减少沉淀资产,提高资产周转率。
三、股权转让工作具体安排
1、资产评估基准日定为2008年12月31日。
2、股权转让工作程序:
(1)经我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深圳市国资委批准;
(2)公开选聘中介机构对金众集团进行专项审计和资产评估,并报深圳市国资委备案;
(3)在深圳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其中,首次挂牌价格不低于净资产评估值;
(4)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产权交易鉴证;
(5)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3、本次股权转让收益将用作我公司房地产开发资金。
本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及时公告交易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