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2009年6月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山东孚日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58,608,2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9%)《关于增加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出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增加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09年6月12日下午2:30在公司多功能厅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09年6月11日至2009年6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9年6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9年6月11日15:00至2009年6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日贵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9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35,924,14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760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18,077,3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859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7,846,75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01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大会采用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635,860,57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75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55,400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
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635,805,63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4%;27,275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91,235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635,924,14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3,875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212,335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郜永军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孚日股份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孚日股份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孚日股份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6月13日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9-035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于2008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08年12月17日召开200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09年6月12日,公司已按承诺将上述款项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09年1月16日召开的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可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6个月,公司将在2009年7月16日前归还上述募集资金。
公司于2009年6月12日召开的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需要和在不影响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且在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后,使用不超过46,547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6个月。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