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年6月12日上午9:30在上海市天目中路585号新梅大厦21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张静静女士主持。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42,660,402 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7.526536%。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江志君、张知学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的议案全部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同意142,660,127票,占参加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21票,弃权 254 票。
2、《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同意142,660,128票,占参加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20票,弃权254票。
3、《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项议案同意142,660,107票,占参加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21票,弃权274票。
4、《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项议案同意142,660,107票,占参加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278票,弃权17票。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现金红利分配。
5、《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
该项议案同意142,660,107 票,占参加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28票,弃权267票。
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09年3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6、《关于支付公司2008年度审计报酬及聘任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142,660,361票,占参加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35票,弃权6票。
公司将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支付2008年年度报告审计费用50万元人民币,专项审计费用10万元人民币,合计6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142,660,107票,占参加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6票,弃权289票。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8、《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142,660,361票,占参加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18票,弃权23票。
公司将增补现任总经理朱黎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朱黎明先生简历参见2008年8月23日公司公告)
三、律师出席情况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江志君、张知学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如下:
本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