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已于2009年6月5日以电话和传真方式进行了会议召开通知,2009年6月12日下午2时在上海市逸仙路76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电话会议、传真表决方式进行,公司现有董事7人,7名董事出席会议。公司2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赖振元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议案经到会董事全票审议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安排的议案》;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审慎原则,并结合安徽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的实际情况,董事会根据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同意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增资公司控股子公司龙元建设安徽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水泥”),用于投资新建4500t/d的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的投资进度安排进行如下调整:
原项目投资进度安排为: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次性对安徽水泥进行单方增资人民币29985万元;
项目投资进度安排调整为:对控股子公司安徽水泥公司增资分步进行。先以货币资金单方增资人民币16800万元;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3185万元将根据熟料生产线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继续投入,公司将及时披露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展公告。
单方增资人民币16800万元完成后,安徽水泥注册资本及出资比例变化如下:
增资前:“安徽水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7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2%;齐美龙先生以货币资金出资2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8%。”
增资后:“安徽水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80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2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9.55%;齐美龙先生以货币资金出2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45%。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