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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6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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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9年06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635         股票简称:大众公用            编号:临2009-010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16日下午在上海市中山西路1525 号技贸宾馆三楼多功能厅召开2009年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本次大会股东及授权代表62人,代表股份439,797,165(四亿三仟九佰七拾九万七仟一佰六拾五)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4113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439,797,165(四亿三仟九佰七拾九万七仟一佰六拾五)股,意见如下:

      同意:439,793,685(四亿三仟九佰七拾九万三仟六佰八拾五)股

      占99.9992 %

      反对:3,480(三仟四佰八拾)股

      占0.0008 %

      弃权:0(零)股

      占0.000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李志强律师、方晓杰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