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9年06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635 股票简称:大众公用 编号:临2009-010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16日下午在上海市中山西路1525 号技贸宾馆三楼多功能厅召开2009年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本次大会股东及授权代表62人,代表股份439,797,165(四亿三仟九佰七拾九万七仟一佰六拾五)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4113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439,797,165(四亿三仟九佰七拾九万七仟一佰六拾五)股,意见如下:
同意:439,793,685(四亿三仟九佰七拾九万三仟六佰八拾五)股
占99.9992 %
反对:3,480(三仟四佰八拾)股
占0.0008 %
弃权:0(零)股
占0.000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李志强律师、方晓杰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