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6月16日上午9:00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北京世纪金源大饭店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人,代表股份 162,277,6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01%。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眉玄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08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权162,277,642 股。同意162,277,64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公司独立董事2008年度述职报告;
有效表决权162,277,642股。同意 162,277,64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权162,277,642股。同意162,277,64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权162,277,642股。同意162,277,64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关于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0,109,448.6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917,922,985.53元,公司2008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168,032,434.16元。
考虑到公司能力建设投入、扩大再生产等经营活动对现金流的需求,结合由于本年度子公司未向母公司分红,导致母公司本期期末未具备分红条件的实际状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定200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有效表决权162,277,642股。同意162,277,64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关于公司2008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经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止至2008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067,524,188.29元,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初步拟定公司2008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以公司2008年12月31日总股本540,693,8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有效表决权162,277,642股。同意162,277,64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关于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航天长征火箭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航天光华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航天时代激光导航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之间发生的销售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50000万元。
有效表决权23,773,487股。同意23,773,48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回避138,504,155股, 占出席会议代表股份的85.35%。
由于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和湖北聚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其所持有股份亦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
8、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决定继续聘任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
有效表决权162,277,642股。同意162,277,64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有效表决权 162,277,642股。同意162,277,64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规定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证监会令第57号)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修订条款如下:
将原“第二百一十二条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第二百一十三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修改合并为:“第二百一十二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分红;(三)具体分配比例及方式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并结合公司的后续发展需要拟订,报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四)公司董事会在年度盈利情况下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披露未分红原因、未用于分红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将原“第二百一十四条”条款序号变更为“第二百一十三条”,以后条款序号依次做相应变更。
有效表决权162,277,642股。同意162,277,64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关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
为节约财务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考虑到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选择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金融服务机构并签订相关金融服务协议,由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多方面、多品种的优惠、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1)公司拟向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免担保综合授信额度。
授信额度为人民币6亿元,贷款利率不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
(2)公司拟将部分日常资金存放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存款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不低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同时,不低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吸收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同种类存款所定的利率。
有效表决权23,773,487股。同意23,773,48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回避138,504,155股, 占出席会议代表股份的85.35%。
由于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和湖北聚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其所持有股份亦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
12、关于公司向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借款并支付利息的议案;
为缓解公司资金紧张,获得长期稳定资金支持,同时降低财务利息支出,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借款额度:人民币叁亿元整;
借款时间:十年期;
借款利息:年利率5%,每季度支付利息;
借款方式: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委托“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借款,此借款为信用借款;
借款用途:主要用于永丰基地建设,少量用于公司日常流动资金周转。
上述借款的利率低于金融机构的同类借款利率(5.94%),此项借款有利于公司获得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
有效表决权23,773,487股。同意23,753,48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反对2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回避138,504,155股, 占出席会议代表股份的85.35%。
由于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和湖北聚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其所持有股份亦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
13、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由于工作原因,胡晓峰先生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本次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刘永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有效表决权162,277,642股。同意162,277,64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