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证代码:580021 权证简称:青啤CWB1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年会决议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年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年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09年6月16日上午在青岛市香港东路195号青啤科研中心会议厅召开2008年度股东年会(“股东年会”)。股东年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由本公司董事长金志国先生主持。股东年会采取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股东年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股东年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3人,持有(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003,371,869股,约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7%。
二、 议案审议情况及表决结果
股东年会对下列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全部议案均获通过。表决情况如下表:
普通决议案 | 赞成 (股) | 赞成数占有效投票总股数的比例(%) | 反对 (股) |
1、批准本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003,303,769 | 99.9996 | 4,100 |
2、批准本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003,303,769 | 99.9996 | 4,100 |
3、批准本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 | 1,002,209,769 | 99.9996 | 4,100 |
4、批准本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包括股利分配)方案。 (注1) | 1,003,317,769 | 99.9996 | 4,100 |
5、批准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9年度境内审计师和香港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9年度国际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 1,001,644,969 | 99.9560 | 440,900 |
6、批准本公司在不违反本公司上市地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前提下,通过本公司网站向本公司H股股份持有人发出或提供公司通讯的议案。 | 1,003,150,569 | 99.9843 | 157,300 |
7、批准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 1,003,150,569 | 99.9843 | 157,300 |
8、批准《产品经销合同》及其项下交易,以及有关交易之年度上限、对董事授权事项的议案(注2)。 | 741,725,933 | 99.9994 | 4,100 |
特别决议案 | 赞成 (股) | 赞成数占有效投票总股数的比例(%) | 反对 (股) |
9、批准关于修订《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章程修正案》”),并提请股东年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年会通过《章程修正案》之后报请核准公司章程的过程中,根据国家有关审批部门及《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的要求,对《章程修正案》做其认为必须且适当的文字修改及处理其他一切事宜。 | 1,003,303,769 | 99.9996 | 4,100 |
注:
1、 本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2元(含税),同时派发特别股利每股人民币0.03元(含税)。A股股东股利派发登记日及派发方法,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2、 朝日啤酒株式会社(“朝日啤酒”)持有本公司261,577,836股H股(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约19.99%),鉴于朝日啤酒于《产品经销合同》拥有重大利益,朝日啤酒已于股东年会上就该议案放弃投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及监票人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列席了股东年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股东年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表决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股东年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年会的表决结果有效。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要求,本公司国际审计师香港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被委任为股东年会的点票监察员。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签字的本公司2008年度股东年会决议;
2、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