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
一、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15楼(邮编:200122)
法定代表人:李锡奎
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支持网上交易)
客服热线:400-820-0860
直销业务电话:(021)38568981/(021)38568519(机构服务专线)/38568507
传真交易电话:(021)38568985
联系人:何玶、郑夫桦、张鸿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西街6号A-F座3楼(邮编:100045)
电话:(010)68061308 / (021)38568666
传真:(010)68017906
联系人:傅庚、李海文
(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西街6号A-F座3楼(邮编:100045)
电话:(010)68068788
传真:(010)68017906
联系人:郑锋
(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水阴路2号华信大厦东座9楼12房(邮编:510075)
电话:(020)37602205
传真:(020)37602384
联系人:连少铃
(5)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407室(邮编:518000)
电话:(0755)82707511
传真:(0755)82707599
联系人:易宇宁
(6)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310号恒运大厦四层(邮编:150001)
电话:(0451)53902200
传真:(0451)53905528
联系人:孙永林
(7)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太平南路1号新世纪广场B座805室(邮编:210002)
电话:(025)84671297
传真:(025)84523725
联系人:郭森慧
2、网上直销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平台www.galaxyasset.com(鼠来宝)。
3、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等的基金代销指定营业网点。
4、场内代销机构
场内赎回通过由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经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托管等业务的上交所会员(具体名单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场内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办理。
以上各销售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工作日办理业务的具体时间和其它有关信息、规定等事项,请以各销售机构在当地媒体上刊登的公告或各销售网点的公告为准。
若增加新的直销网点或者新的代销机构,本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二、赎回业务安排
(一)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可办理赎回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放交易的工作日。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交易所的交易时间。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为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在基金开放日,投资者提出的赎回申请时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目前为下午3:00)之前,其基金份额赎回视为当日的交易申请;如果投资者提出的赎回申请时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之后,其基金份额赎回视为下一开放日的交易申请。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赎回申请的,其基金份额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的价格。
(二)赎回的数额限制
1、赎回的数额限制
场外交易时,赎回的最低份额为50份基金份额;场内交易时,赎回的最低份额为50份基金份额,同时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并且单笔赎回最多不超过99,999,999份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若某投资者托管的基金份额不足50 份或其某笔赎回导致该持有人托管的基金份额不足50份的,投资者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否则将自动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三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赎回费:
持有期限 | 赎回费率 |
1年以内 | 0.50% |
1年(含)—2年 | 0.40% |
2年(含)—3年 | 0.20% |
3年(含)以上 | 0 |
三、投资者亦可通过登录本公司网站或联系本公司客服中心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公司网址:www.galaxyasset.com
客服热线:400-820-0860
四、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