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于2009年6月5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三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于2009年6月16日下午1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3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3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以全票赞同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支持的议案:
依据《证券法》、《公司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支持。
1、同意公司对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财务支持;
2、同意公司对重庆景兴包装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财务支持;
3、同意公司对浙江日纸纸业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的财务支持;
4、同意公司对平湖市景兴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财务支持;
5、同意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对浙江景特彩包装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500万元的财务支持。
本事宜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财务支持的公告》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并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为临2009-031 号,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二、审议通过召开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并公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为临2009-032号,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六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公告编号:临2009-031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财务支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地发展,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 三届董事会依据《证券法》、《公司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通过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的核查,召开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景兴”)对下属部分控股公司提供的财务支持的预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具体接受财务支持对象及借款额度如下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号 | 提供财务支持公司 | 接受财务支持公司 | 拟提供的财务支持额度 |
1 |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 | 10,000.00 |
2 | 重庆景兴包装有限公司 | 3,000.00 | |
3 | 浙江日纸纸业有限公司 | 6,000.00 | |
4 | 平湖市景兴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3,000.00 | |
5 | 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景特彩包装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 | 4,500.00 |
合计 | 26,300.00 |
2、资金主要用途和使用方式:
公司及上海景兴向上述公司提供财务支持,则该部分资金的用途将仅限于归还到期的流动资金借款、购买原材料、垫付项目建设款项和设备采购款项及支付其他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款项。
上述拟提供的财务支持额度可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支持后即自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控股子公司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
3、资金占用费的收取:
本公司及上海景兴将按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相关公司收取资金占用费。
以上事项经公司三届十八次董事会批准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二、相关公司基本情况:
1、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450万美元
法人代表:朱在龙
成立时间:2007年3月
公司类型: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平湖市曹桥街道九里亭
经营范围:高档纸、纸板(绿色环保再生纸、特种纸及其他纸品)、纸制品及造纸原料的制造、销售。
经营状况:公司所拥有的45万吨高档牛皮箱板纸生产能力于2007年10月份建成投入使用。截止2008年12月31日,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44,322.42万元,净资产18,028.94万元,2008年1-12月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83,753.90万元,净利润-9,281.77万元。
公司股东:本公司、澳大利亚西尔公司分别持有该公司75%、25%的股权。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条,澳大利亚西尔公司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2、重庆景兴包装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382.99万美元
法人代表:朱在龙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
公司类型: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晏家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生产及销售高级包装制品
经营状况:公司拥有8000万平方米包装纸箱生产能力,截止2008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4,429.74万元,净资产为1,737.98万元。2008年1-12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801.12万元,实现净利润-1208.06万元。
公司股东:本公司、日本纸张纸浆商事株式会社分别持有该公司75%、25%的股权。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条,日本纸张纸浆商事株式会社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3、浙江日纸纸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35.2515万美元
法人代表:朱在龙
成立日期:2003年9月
公司类型: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平湖市曹桥街道07省道旁渡船桥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高级纸板(新闻纸除外),主要产品为高强瓦楞原纸。
经营状况: 该公司目前拥有15万瓦楞原纸的生产能力,截止2008年12月31日,浙江日纸纸业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8,212.60万元,净资产2,472.32万,2008年1-12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2,033.81万元,2008年1-12的净利润为-4,618.99万元。
公司股东:本公司持有该公司51%的股权。日本制纸株式会社、日本纸张纸浆商事株式会社分别持有该公司35%、14%的股权。日本纸张纸浆商事株式会社为本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截止本公告出具日,该公司持有本公司1072.5万股股份,占公司全部股份总数的2.736%。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条,日本制纸株式会社及日本纸张纸浆商事株式会社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4、平湖市景兴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法人代表:罗跃丰
成立日期:1997年10月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平湖市六店工业开发区
经营范围:纸箱、纸板、纸制品的制造、加工、销售等。
经营状况:该公司目前拥有12,000万平米瓦楞纸板纸箱的生产能力,截止2008年12月31日,平湖市景兴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3,616.97万元,净资产3,890.48万,2008年1-12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258.26万元,2008年1-12的净利润为-710.81万元。
公司股东:本公司和自然人罗跃丰分别持有该公司95%、5%的股权。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条,罗跃丰先生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5、浙江景特彩包装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法人代表:吴建国
成立日期:2007年12月26日
注册地址:平湖市经济开发区平湖大道东侧繁荣路北侧3号楼1076室
经营范围:销售纸板,纸塑复合材料,从事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经营状况:该公司主要是本公司为引进宽幅正面八色彩色塑膜印刷及卷装连片纸塑复合的创新技术而设立的,是未来公司彩印中心和相关新产品研发中心,并作为公司发展覆膜彩印事业的平台,负责下游彩印纸箱生产线的投资和布局。目前该公司一条瓦楞生产线尚处于调试阶段。
该公司下设新疆景特彩包装有限公司(新疆景特彩)、昆山景特彩包装有限公司(昆山景特彩)两家全资公司,注册资本分别为3000万元人民币、300万元人民币,法人代表均为吴建国。截止2008年12月31日,新疆景特彩的资产总额为4,063.24万元,净资产1,991.03万元,2008年度公司实现的业务收入为161.94万元,实现净利润-1,008.97万元。昆山景特彩资产总额为574.51万元,净资产-202.11万元,2008年度公司实现的业务收入为144.03万元,实现净利润-502.11万元。
公司股东:上海景兴、海口丘杨贸易有限公司分别持有该公司75%、25%的股权。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条,海口丘杨贸易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支持的目的和风险评估:
造纸行业资金密集型的特性,决定了公司及下属公司对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和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量非常大。为在经营中保持必要的周转资金和解决项目建设的投入资金,公司子公司除向银行申请借款,有时也须得到股东在资金方面的支持。特别是当子公司经营遇到困难出现了亏损,银行融资难度加大,或是子公司进行项目建设尚未产生效益,无法取得银行借款的情况下,股东向其提供财务支持,保证其正常的生产经营,帮助其完成项目建设变得尤为迫切和必要。
由于公司下属子公司的其他合资方主要为外资股东和个人,受国家外汇管理程序及实际出资能力的影响,要求其按出资额同比例提供财务支持的可操作性较小。因此,公司作为相关公司的控制方股东,为维持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和解决其项目建设资金,不得不单方面提供必要的财务支持。
鉴于上述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较为稳定,生产销售情况正常,货款回收情况良好,具有实际的偿债能力,且公司在提供财务支持期间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因此,公司认为相关财务支持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风险提示:由于目前宏观经济前景尚不明朗,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所处的行业供给关系失衡的情况,将继续在未来3至5 年内给公司及子公司带来的经营困境。如前述接受财务支持的子公司效益持续滑坡,或将使得相关资金遭受损失。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上次额度的人民币借款的财务支持,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这些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稳定,且其资金在公司的统一调度下,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根据上述公司的销售和回款情况,公司认为其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该提供财务支持事项符合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事宜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累计提供财务支持余额及逾期未归还的数量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支持累计余额为12,700.00万元,上述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08.12.31)的7.53%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及上海景兴截止200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相关子公司截至2008年12月31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六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公告编号:临2009-032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
2、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合规。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09年7月9日上午10点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5、出席对象:
(1)截至2009年7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关于对子公司提供财务支持的议案
1、议案一第一项:关于公司对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提供财务支持的议案;
2、议案一第二项:关于公司对重庆景兴包装有限公司提供财务支持的议案;
3、议案一第三项:关于公司对浙江日纸纸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支持的议案;
4、议案一第四项:关于公司对平湖市景兴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提供财务支持的议案;
5、议案一第五项:关于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对浙江景特彩包装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财务支持的议案。
公司《关于对子公司提供财务支持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09年6月17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并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为临2009-031号。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09年7月8日16:3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登记地点:
浙江省平湖市曹桥街道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政编码:314214(信封请注明“会议登记”字样)。
传真登记号码:0573-85966983
参会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
3、登记时间:
2009年7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4、会议咨询:
联系电话:0573-85969328,传真:0573-85966983
联系人:吴艳芳
四、其他:
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三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1、股东参会登记表
2、授权委托书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六月十七日
附:
(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议案 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议案一第一项 | 关于公司对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提供财务支持的议案 | |||
议案一第二项 | 关于公司对重庆景兴包装有限公司提供财务支持的议案 | |||
议案一第三项 | 关于公司对浙江日纸纸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支持的议案 | |||
议案一第四项 | 关于公司对平湖市景兴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提供财务支持的议案 | |||
议案一第五项 | 关于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对浙江景特彩包装有限公司及子其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支持的议案 |
(1)对临时议案的表决指示:
(2)如果委托人未作出表决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代理人(受托人)签名: 代理人(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以上股东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