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持有股份质押解除的公告
2009年06月1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09)036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有股份质押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接到第二大股东王鹤鸣先生的通知:其本人持有并用于为公司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武林支行向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亿元人民币一年期贷款提供质押担保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26,832,375 股(该股份质押担保事项已披露,详见公告(2008)043号),占公司总股本49860万股的5.38%,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解除手续,质押解除时间为2009年6月17日。
至此王鹤鸣先生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07,329,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49860万股的21.53%),仍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