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送股及分红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及每10股分配比例:每1股送红股1股,每10 股送红股10股。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元。
● 股权登记日:2009年6月24日
● 除权(息)日:2009年6月25日
●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9年6月26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7月1日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9年5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0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09 年5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09-014)。
二、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08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2009年6月2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本次利润分配以2008年末总股本263,820,000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每股送红股1股并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每10 股送红股10股并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4、每股税前现金红利0.1元
5、每股税后现金红利:对于个人股东及QFII,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元(扣除红利及送股应缴所得税后每股实际现金红利为-0.01元,此差额部分由公司大股东荆州市科达商贸投资有限公司支付);对于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0元。
三、分红派息及送股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9 年6月24日
2、除权除息日:2009 年6月25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9 年6月26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 年7月1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9 年6月2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送股实施办法
1、派送现金的办法:
(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及个人股东现金红利由本公司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1股0元(扣除红利及送股应缴所得税后每股实际现金红利为-0.01元,此差额部分由公司大股东荆州市科达商贸投资有限公司支付);机构投资者、法人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1股0.10元。
(2)、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其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送股的办法:
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分派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分派股份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分派股份总数与本次分派股份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新增股份于股权登记日后一天自动计入投资者帐户。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 本次变动前 | 变动数 | 本次变动后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0 | 0 | 0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0 | 0 | 0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A股 | 263,820,000 | +263,820,000 | 527,640,000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263,820,000 | +263,820,000 | 527,640,000 | |
股份总额 | 263,820,000 | -- | 527,640,000 |
七、实施本次分红及送股后,按新股本527,640,000股摊薄计算,2008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13元。
八、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7-87250890
联系传真:027-87250586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五巷46号凯乐花园7栋1单元2004室
邮政编码:430070
九、备查文件目录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