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二次会议于2009年6月17日上午10时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秦安路105号亚盛大厦东1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何宗仁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交全体董事、监事以及经理,会议以现场表决和传真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参加董事15人,实参加董事15人,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会议以0票回避、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甘肃省分行铁路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甘肃省分行铁路支行申请人民币额度贷款叁亿元(将视情况分批贷款),用于项目建设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一年,以公司持有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420万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何宗仁先生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信贷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公司于2008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甘肃亚盛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甘肃省分行营业部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以持有的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0万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因该贷款业务未实际发生,故该部分股权未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