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根据《金元比联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金元比联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金元比联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620003)定于2009年6月22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现将本基金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9年2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的《招募说明书》,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jykbc.com)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4、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666或021-6160189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了解基金交易的相关事宜。
5、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一、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2009年6月22日(含当日)起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本基金办理日常申购、赎回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具体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的交易日为准(本公司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公告暂停办理申购、赎回的除外)。开放日内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各业务办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二、申购、赎回的数量限制
(一)申购的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的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的,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含申购费)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含申购费)为人民币1,000元。
2、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的,个人投资者首次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费)为人民币1万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含申购费)为人民币1,000元;机构投资者首次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费)为人民币50万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含申购费)为人民币10,000元;已在本公司直销柜台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3、投资者通过本基金代销网点申购本基金的,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费)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含申购费)为人民币1,000元,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赎回的份额限制
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每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5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余额部份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本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上金额及份额限制进行调整,并最迟在调整生效前2个工作日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及本公司网站上公告。
三、申购、赎回费用
(一)申购费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二)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费率如下:
1、持有期限为一年以内(含一年)的,赎回费率为0.3%;
2、持有期限超过一年(不含一年),但在两年以内(含两年)的,赎回费率为0.2%;
3、持有期限超过两年(不含两年)的,赎回费率为0%。
本公司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调整申购、赎回费率。本基金的费率如发生变更,本公司将最迟于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及本公司网站上公告。
四、业务办理机构
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机构如下:
1、直销机构
(1)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电话:(021)68883205
传真:(021)68882865
邮编:200120
联系人:孙筱君
(2)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赎回业务,具体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ykb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666或021-61601898了解详细情况。
2、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95599.cn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533
网址:www.ccb.com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11185
网址:www.cpsrb.com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7)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95577
公司网站:www.hxb.com.cn
(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68
公司网站:www.cmbc.com.cn
(9)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网址:http://www.spdb.com.cn/
(1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11)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62888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cn
(1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66-99999 或(0755)961202
网址:www.18ebank.com
(13)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01
网址:www.sdb.com.cn
(14)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228
公司网址:www.jyzq.cn
(1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6)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21)962505
网址:http://www.sywg.com.c
(1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3
网址:www.htsec.com
(1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20)87555888
网址:www.gf.com.cn
(19)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20)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68419962/9126
网址:www.xyzq.com.cn
(2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2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11、0755-26951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2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4008888666 021-962588
网址:www.gtja.com
(24)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8888-555、(0755)25125666
公司网站:www.lhzq.com
(2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10-84588266
(26)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全国客服号:4008-888-777
网址:www.gyzq.com.cn
(27)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电话:40088-95618
网址:www.e5618.com
3、其他机构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www.txjijin.com
4、代销机构或网点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金元比联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5、本公司可适时调整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公告。
五、基金信息披露
自2009年6月22日始,本公司将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的指定网点营业场所、本公司网站等媒体公布上一个基金开放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人留意。
六、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6月19日
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放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09年6月22日起,在相关销售机构开通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是指投资者在某销售机构持有本公司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后,可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直接转换成本公司管理的由该销售机构代销的其它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一、适用基金范围:
1、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已发行和管理的金元比联宝石动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金元比联宝石保本混合”,代码:620001)、金元比联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金元比联成长动力混合”,代码:620002)、金元比联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金元比联丰利债券”,代码:620003)。
2、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另行公告。
二、办理时间
自2009年6月22日起,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三、适用销售机构:
1、本次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代销机构如下,投资者可以通过该等代销机构的相关营业网点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533
网址:www.ccb.com
(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11185
网址:www.cpsrb.com
(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68
公司网站:www.cmbc.com.cn
(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66-99999 或(0755)961202
网址:www.18ebank.com
(5)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01
网址:www.sdb.com.cn
(6)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228
公司网址:www.jyzq.cn
(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8)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21)962505
网址:http://www.sywg.com.c
(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3
网址:www.htsec.com
(10)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1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68419962/9126
网址:www.xyzq.com.cn
(1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1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11、0755-26951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1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4008888666 021-962588
网址:www.gtja.com
(15)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8888-555、(0755)25125666
公司网站:www.lhzq.com
(16)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电话:40088-95618
网址:www.e5618.com
2、本次基金转换业务也适用于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和在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认/申购的基金份额。
四、适用投资人范围
本次开通的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所有已持有通过本公告第三条所述销售机构购买的本公告第一条所述基金的基金份额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五、业务规则
(一)基金转换采用“份额转换、未知价”原则,转出、转入均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且以基金转换申请受理日(以下称“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转出金额与转入份额。违反该业务规则的基金转换申请,基金管理人将处理为失败。
(二)基金转换遵循“前端转前端、后端转后端”的模式,不能将前端收费基金转换为后端收费基金,或将后端收费基金转换为前端收费基金。违反该业务规则的基金转换申请,基金管理人将处理为失败。
(三)转换费计算采用单笔计算法,费率区间按单笔转换时的金额确定。投资者在T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不按照转换的总份额计算其转换费用。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转出和转入基金使用同一个基金账户,且由本公司管理的基金。违反该业务规则的基金转换申请,基金管理人将处理为失败。
(五)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已冻结份额不得申请基金转换。违反该业务规则的基金转换申请,基金管理人将处理为失败。
(六)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确认在先的认购或者申购的基金份额在转换时先转换。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七)单笔转换基金份额不得低于500份,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数额和转出基金最低赎回数额限制。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误差部分归基金财产。转换完成后,当某基金账户留存基金份额余额低于最低持有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强制将该基金账户的基金份额全部赎回。强制赎回业务与日常赎回业务的费率标准及处理方式相同。
(八)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从转换确认日开始重新计算。
(九)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投资者转换基金成功的,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权益转换的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通常可自T+2日(含该日)后向业务办理网点查询转换业务的确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十)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换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出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基金转出与赎回业务按同比例确认,对基金转出未确认部分按失败处理,不顺延到下一个交易日。
六、基金转换费用及份额计算
(一)基金转换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换申购补差费两部分。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二)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的,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并将该赎回费的25%归入基金资产。目前,本公司旗下基金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表一:赎回费率表
基金名称 | 持有年限 | 赎回费率 |
金元比联宝石保本混合 | 持有期≤1年 | 2.0% |
1年<持有期≤2年 | 1.6% | |
2年<持有期<3年 | 1.2% | |
持有期≥3年 | 0.0% | |
金元比联成长动力混合 | 持有期≤1年 | 0.5% |
1年<持有期≤2年 | 0.25% | |
持有期>2年 | 0.0% | |
金元比联丰利债券 | 持有期≤1年 | 0.3% |
1年<持有期≤2年 | 0.2% | |
持有期>2年 | 0.0% |
注:上述赎回费率可能根据本公司公告进行调整。
(三)转换时根据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高低收取转换申购补差费,转换申购补差费的具体费率根据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表确定。对前端收费的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价外法收取。目前,本公司旗下基金申购费率如下表所列:
表二:申购费率表(前端)
基金名称 | 申购金额M(万元) | 申购费率 |
金元比联宝石保本混合 | M<100万 | 1.2% |
100万≤M<500万 | 1.0% | |
500万≤M<1,000万 | 0.5% | |
M≥1,000万 | 每笔1,000元 | |
金元比联成长动力混合 | M<100万 | 1.5% |
100万≤M<500万 | 1.0% | |
500万≤M<1,000万 | 0.6% | |
M≥1,000万 | 每笔1,000元 | |
金元比联丰利债券 | 全部 | 0.0% |
注:上述申购费率可能根据本公司公告而进行调整。
转换申购补差费按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之间申购费率的差额计算收取,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max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0 ],
即转入基金申购费率减去转出基金申购费率,如为负数则取0。
本公司旗下基金申购费补差费率如下表所列:
表三:申购费补差费率表
转出基金 | 转入基金 | 转出金额N(万) | 补差费率 |
金元比联宝石保本基金 | 金元比联成长动力混合 | N<100万 | 0.3% |
100万≤N<500万 | 0.0% | ||
500万≤N<1,000万 | 0.1% | ||
N≥1,000万 | 0.0% | ||
金元比联成长动力混合 | 金元比联宝石保本混合 | 全部 | 0.0% |
金元比联宝石保本混合 | 金元比联丰利债券 | 全部 | 0.0% |
金元比联丰利债券 | 金元比联宝石保本混合 | N<100万 | 1.2% |
100万≤N<500万 | 1.0% | ||
500万≤N<1,000万 | 0.5% | ||
N≥1,000万 | 1000 | ||
金元比联成长动力混合 | 金元比联丰利债券 | 全部 | 0.0% |
金元比联丰利债券 | 金元比联成长动力混合 | N<100万 | 1.5% |
100万≤N<500万 | 1.0% | ||
500万≤N<1,000万 | 0.6% | ||
N≥1,000万 | 1000 |
注:转出金额N=转出的基金份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申购补差费的计算公式如下:
申购补差费=转出金额×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
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适用的转换费率将在开通时另行公告。
(四)转入基金份额计算
转入份额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转入金额=转出的基金份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1+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五)举例说明
1、金元比联宝石保本混合转换为金元比联成长动力混合
例:某投资者将持有半年的宝石动力保本1万份转换为金元比联成长动力混合,假设转换当日金元比联宝石保本混合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212元人民币,而金元比联成长动力混合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612元人民币,则:
转换时收取的费用包括两部分:赎回费用2.0%(见表一)和申购费补差费用0.3%(见表三),
转入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2.0%)/(1+0.003)=10,000×1.0212×0.98/1.003=9,977.83元,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9,977.83/1.0612=9,402.40份。
2、金元比联成长动力混合转为金元比联宝石保本混合
例:某投资者将持有半年的金元比联成长动力混合1万份转换为金元比联宝石保本混合,假设转换当日金元比联成长动力混合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612元人民币,而金元比联宝石保本混合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212元人民币,则:
转换时收取的费用包括两部分:赎回费用0.5%(见表一)和申购费补差费用0.0(见表三),
转入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5%)/(1+0.0)=10,000×1.0612×0.995/1.0=10,558.94元,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10,558.94/1.0212=10,339.74份。
七、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公司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一)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二)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三)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单位转出申请。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于规定期限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最迟提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重新开放基金转换的公告。
八、重要提示:
(一)基金发行期内不受理基金转入交易申请,该基金成立并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后受理基金转换业务。新基金的转换规定,以本公司公告为准。
(二)本公告仅对金元比联宝石保本混合、金元比联成长动力混合和金元比联丰利债券的转换事项予以说明。
(三)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最迟应在调整生效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四)本公司有权根据基金的申购和转换情况停止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并进行公告。
(五)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只开通金元比联成长动力混合和金元比联丰利债券两只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六)本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七)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jykbc.com)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400-666-0666)。
特此公告。
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