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公告系2009年4月10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公告”中所述的关联交易的实施情况,本次公司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详情见上述媒体上的公告。
2、本次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所涉及的标的物经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大评估”)评估后评估价为定价3,154.12万元,根据公司四届董事会决议精神,本次交易总金额按评估价作为交易价格,该交易总金额3,154.12万元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属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
3、本次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协议转让已获得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闽国资函产权〔2009〕133号的批复,评估结果已经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备案。
一、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概述
经本公司与机电公司商定,以2009年3月31日作为本次关联交易涉及资产的评估基准日,委托厦大评估公司对交易标的物的价值进行评估。厦大评估公司出具的厦大评估评报字(2009)第040号《漳州市机电投资有限公司部分房产及土地资产评估报告书》确认该交易标的物的评估价值共计人民币3,154.12万元,本次关联交易总金额3,154.12万元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78,239.97万元的5%,属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
公司依据四届十五次董事会关于《关于购买漳州机电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和《关于资产转让合同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陈福胜董事长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交易标的物(拟购买资产)的评估值为购买价格签订资产转让合同的决议,并根据厦大评估公司5月4日出具的《漳州市机电投资有限公司部分房产及土地资产评估报告书》〔厦大评估报字(2009)第040号〕对交易标的物的评估价值31,541,150.00元,经公司与机电公司对交易标的物核对无误,双方同意按人民币31,541,150.00元的转让价格转让,于2009年5月6日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当事人
(一)资产购买方:龙溪股份
(二)资产出售方:漳州市机电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漳州市机电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住所:漳州市腾飞路388号
法人代表:陈福胜
企业类型:国有独资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2702万元
经营范围:对制造业的投资;普通机械、电器设备、汽车零部件、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
历史沿革:机电公司是漳州市政府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为充分发挥龙轴集团这一上市融资平台作用,实现做大做强本市机电支柱产业的目标,于2002年9月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是漳州市政府授权管理漳州市机电行业企业国有资产的投资管理公司,依法负责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及其产权直接行使资产收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出资者等权利。机电公司注册资本22702万元。
三、本次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标的评估结果
本次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标的为机电公司持有的五宗土地使用权和2宗房产等资产〔详见2009年4月10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公告”〕。经厦大评估公司评估,截至2009年3月31日,上述资产账面价值2,513.59万元,评估价值3,154.12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调整后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减率(%) |
固定资产 | 527.48 | 527.48 | 995.28 | 467.80 | 88.69 |
其中:建筑物 | 527.48 | 527.48 | 995.28 | 467.80 | 88.69 |
无形资产 | 1,986.11 | 1,986.11 | 2,158.84 | 172.73 | 8.70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1,986.11 | 1,986.11 | 2,158.84 | 172.73 | 8.70 |
资产总计 | 2,513.59 | 2,513.59 | 3,154.12 | 640.53 | 25.48 |
截至《资产转让合同》签署之日,上述拟购买资产未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无涉及该项资产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四、资产转让合同的审批备案情况
机电公司于5月6日将《资产转让合同》和《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提交漳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福建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备案,龙溪股份于6月17日收到经福建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漳州机电投资有限公司协议转让部分资产的函》闽国资函产权〔2009〕133号的批复。
五、备查文件
1、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二);
2、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
3、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厦大评估报字(2009)第040号《漳州市机电投资有限公司部分房产及土地资产评估报告书》;
4、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漳州市机电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
5、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漳州机电投资有限公司协议转让部分资产的函》(闽国资函产权〔2009〕133号);
6、漳州市机电投资有限公司、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特此公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