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于二○○九年六月十八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通过银行委托贷款的形式投资“海林·馨香雅苑”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本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拓宽盈利渠道,本公司将通过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向富玺登集团湖南海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2000万元,用于“海林·馨香雅苑”房地产开发项目,贷款期限为24个月。本公司将对该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管,确保到期收回本金和收益。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09年6月19日《上海证券报》公告)
特此公告。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六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56 股票简称:华升股份 编号:临2009-009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华升工贸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向民生银行长沙分行申请授信额度3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此前公司已为湖南华升工贸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长沙分行申请授信3000万元人民币和向兴业银行长沙分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万元人民币提供了担保,加上此次担保,公司累计为湖南华升工贸有限公司提供担保8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12.61%,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湖南华升工贸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99%的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420号,法定代表人:刘少波。经营范围:经营本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核定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核定范围内的对外经济合作业务;销售日用百货、纺织品、日用杂品、工艺美术品、棉花及法律法规允许的上述进出口商品的国内贸易;收购、加工、销售麻(含苎麻、亚麻、黄麻)等纺织原料,提供纺织生产的咨询服务。截止2008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4925.34万元,银行融资总额3879.83万元,净资产12490.27万元,资产负债率64.24%,2008年该公司实现净利润1776.54万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民生银行长沙分行签订担保合同,愿意为湖南华升工贸有限公司在该行申请授信额度3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从2009年6月18日起至2010年6月17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担保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加上本次担保数量,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为8000万元人民币,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担保合同》;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