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通知情况
2009年6月1日,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09年6月15日,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公告》。
三、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6月18日14:00点;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09年6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投票的时间为2009年6月17日15:00至2009年6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7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记名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矫正中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266人,代表股份数410,611,774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70.6498%。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数404,775,692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9.645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260人,代表股份数5,836,082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0042%。
五、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通过现场记名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追加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10,533,50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809%;
反对55,37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135%;
弃权22,9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56%;
此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借入次级债务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吉林亚泰、吉林信托回避表决。
2.01借入次级债务对象
公司本次借入次级债务对象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亚泰”)、公司股东吉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信托”)及符合条件的次级债务机构投资者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赞成98,005,38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7652%;
反对54,87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559%;
弃权175,83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1789%;
此议案获得通过。
2.02 次级债务的规模、期限、利率
公司本次借入次级债务规模为人民币9亿元,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4.2%。其中:向吉林亚泰借入次级债务6亿元,向吉林信托借入次级债务5,000万元,向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入次级债务2.5亿元。
表决结果:赞成98,005,38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7652%;
反对55,27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563%;
弃权175,43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1785%;
此议案获得通过。
2.03 借入资金的用途
公司借入的9亿元5年期次级债务资金将用于增加公司的净资本。
表决结果:赞成98,005,38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7652%;
反对54,87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559%;
弃权175,83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1789%;
此议案获得通过。
2.04 决议有效期
公司本次借入次级债务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98,005,38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7652%;
反对54,87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559%;
弃权175,83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1789%;
此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次级债务存续期间公司需承诺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吉林亚泰、吉林信托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97,924,58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6829%;
反对54,87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559%;
弃权256,63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2612%;
此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借入次级债务具体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吉林亚泰、吉林信托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97,936,58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6951%;
反对54,87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559%;
弃权244,63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2490%;
此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公司符合配股资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10,312,27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271%;
反对55,07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134%;
弃权244,43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595%;
此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配股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
6.01发行股票的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表决结果:赞成410,324,97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302%;
反对59,07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144%;
弃权227,73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554%;
此议案获得通过。
6.02发行股票的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赞成410,324,97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302%;
反对59,07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144%;
弃权227,73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554%;
此议案获得通过。
6.03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配股)的方式进行。
表决结果:赞成410,324,97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302%;
反对59,07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144%;
弃权227,73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554%;
此议案获得通过。
6.04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配股以《追加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之后的总股本639,312,4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配售,本次配股可配售股份共计191,793,734股。
公司第一大股东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吉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长春长泰热力经营有限公司、长春房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分别承诺以现金全额认购其可配股份。
表决结果:赞成410,325,97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304%;
反对59,07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144%;
弃权226,73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552%;
此议案获得通过。
6.05配股价格和定价原则
配股价格:以刊登配股发行公告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算术平均数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
配股定价原则:(1)配股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后的每股净资产值;(2)参照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市盈率状况及公司发展需要;(3)遵循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的原则。
表决结果:赞成410,324,97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302%;
反对87,88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214%;
弃权198,92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484%;
此议案获得通过。
6.06 配售对象
本次配售对象为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表决结果:赞成410,324,97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302%;
反对59,07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144%;
弃权227,73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554%;
此议案获得通过。
6.07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赞成410,324,97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302%;
反对59,07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144%;
弃权227,73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554%;
此议案获得通过。
6.08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预计为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拟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扩充公司业务,扩大公司规模。
表决结果:赞成410,324,97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302%;
反对59,07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144%;
弃权227,73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554%;
此议案获得通过。
6.09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配股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国家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配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410,324,97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302%;
反对59,07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144%;
弃权227,73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554%;
此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配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10,312,27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271%;
反对54,87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134%;
弃权244,63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595%;
此议案获得通过。
8. 审议通过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配股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10,312,27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271%;
反对54,87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134%;
弃权244,63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595%;
此议案获得通过。
六、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向吉林亚泰、吉林信托借入次级债务构成关联交易事项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继红、姚启明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八、备查文件
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意见。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