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49,852,342股;
2、本次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9年6月29日。
一、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吸收合并方案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07年1月23日召开了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市都市农商社股份有限公司以新增股份换股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2007年6月8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市都市农商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公司的批复》(证监公司字〔2007〕90号)。《上海市都市农商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报告书(摘要)》刊登于2007年6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二、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吸收合并方案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1、承诺情况
为维护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承诺事项预期的稳定,维持本公司控制权和经营管理的稳定,以维护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光明集团和海通证券原有12家股东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烟草(集团)公司、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久事公司、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能股份有限公司、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分别签署《关于承继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在上海市都市农商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作出的承诺的承诺书》,这13家公司承诺:本公司持有的存续公司的所有股票,自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及原海通股东持有的存续公司股票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2010年11月8日前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为维持存续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海通证券原股东作出如下承诺:
(1)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鼎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本次交易完成及其各自所持有的存续公司股票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其各自所持股份的上市交易限售期为三十六个月, 即2010年6月29日之前不上市交易转让。
(2)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自本次交易完成及其所持有的存续公司股票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转让所持股份, 即2009年6月29日之前不上市交易转让。
(3)除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鼎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签署《关于承继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在上海市都市农商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作出的承诺的承诺书》的13家公司之外的其他全部海通证券的股东承诺:自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及公司股东持有的存续公司股票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上市交易转让所持股份, 即2008年12月29日之前不上市交易转让。(该部分股权已于2008年12月29日上市流通)
2、承诺履行情况
海通证券股东一直严格履行在重大资产出售暨吸收合并实施方案中作出的限售承诺,没有出现违背其所作承诺的情况。
三、公司实施重大资产出售暨吸收合并方案至今股本结构变动及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公司实施重大资产出售暨吸收合并方案后至今,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数因公司实施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的方案而发生变化,公司总股本由原来的4,113,910,590股变为8,227,821,180股,原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未发生变化。本次上市流通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情况见下表:
序号 | 股东名称 | 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前持股数(股) | 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后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1 | 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24,926,171 | 249,852,342 | 3.04 |
四、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49,852,342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9年6月29日;
3、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股) | 比例 (%)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剩余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 |
1 | 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49,852,342 | 3.04 | 249,852,342 | 0 |
合计 | 249,852,342 | 3.04 | 249,852,342 | 0 |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股份类别 | 股份性质 | 本次上市前 | 变动数 | 本次上市后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国家持有股份 | 720,433,560 | -249,852,342 | 470,581,218 |
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 2,776,905,640 | 0 | 2,776,905,640 | |
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977,909,360 | 0 | 977,909,360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4,475,248,560 | -249,852,342 | 4,225,396,218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A股 | 3,752,572,620 | 249,852,342 | 4,002,424,962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3,752,572,620 | 249,852,342 | 4,002,424,962 | |
股份总额 | 8,227,821,180 | 0 | 8,227,821,180 |
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600837 证券简称:海通证券 编号:临2009-01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核准设立海通稳健成长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海通稳健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447号),核准公司设立海通稳健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计划类型为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为5年。推广期规模上限为50亿份,存续期规模上限为80亿份,上述规模上限均含公司自有资金投入所持份额。
公司为计划的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计划的托管人,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计划的推广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计划的份额登记机构。公司将在批复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合规地启动计划的推广工作,并开展投资管理和后续服务活动。
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