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董事会200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五届董事会200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09年6月22——6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09年1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同济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900万股新股,2009年5月26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顺利完成。根据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沪众会验字(2009)第3269号《验资报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495,420,024.42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承销费用、法律顾问费用、会计师费用等)15,310,998.92元,募集资金净额480,109,025.50元。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计划在2009 年6月24日至2009年12月23日之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拟使用金额为4,800 万元,不超过本次募集资金金额的10%,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用流动资金或流动资金借款归还。
公司独立董事冯正权、郭建、汤期庆就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拟使用总额为人民币4800万元,不超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的10%,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是可行的。
监事会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使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4800万元,不超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的10%,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承销”)作为同济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人,经核查后认为,同济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同济科技第五届董事会200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同济科技《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济科技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募集资金金额的10%,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6个月。长江承销对同济科技拟进行的上述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