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6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09年6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公司监事长、董事会秘书、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赵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分离交易可转债”)已于2008年9月8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目前尚未完成发行,而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公司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持公司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同意将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一年至2010年6月30日。除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作前述延长外,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公司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其余事项与内容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09年7月10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延长公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编号:临2009-024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09年7月10日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09年7月10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09年7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二)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三)现场会议地点
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长虹技术中心
(四)股权登记日
2009年7月6日(星期一)
(五)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六)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09年7月6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股东因故不能到会的,可以委托代理人持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在上述日期登记在册的所有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在本通知公布的时间内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延长公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参加现场会议办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1)。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会议登记地点
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长虹商贸中心
3、会议登记时间
2009年7月8日-9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9年7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网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即可对议案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议案数量 | 说明 |
738839 | 长虹投票 | 1 | A股 |
3、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输入证券代码738839;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对应的申报价格。1.00元代表议案1,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 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元) |
1 | 《关于延长公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1.00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5)投票举例
A、如股权登记日持有"四川长虹"A股的股东,对议案1投赞成票,其申报如下:
沪市挂牌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839 | 买入 | 1.00元 | 1股 |
B、如股权登记日持有"四川长虹"A股的股东,对议案1投反对票,其申报如下: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839 | 买入 | 1.00元 | 2股 |
C、如股权登记日持有"四川长虹"A股的股东,对议案1投弃权票,其申报如下: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839 | 买入 | 1.00元 | 3股 |
(6)投票注意事项
上述议案的表决申报不得撤单;对该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五、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预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法
电话:(0816)2418486
传真:(0816)2410299
邮编:621000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
联系人:周荣卫、吴秀丽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2009年7月10日在四川省绵阳市绵兴东路35号长虹技术中心召开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