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6月25日,公司从流通股股东陈智明、陈滢、陈智康处获知:三人共同持有本公司股份达到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同时,三人要求本公司将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予以公告。
陈智明与陈滢为父女关系,与陈智康为兄弟关系,三人于2009年6月8日一致约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投资高淳陶瓷股票。持股目的:对公司前景看好,通过二级市场进行投资,同时无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高淳陶瓷股票。
截止2009年6月24日,陈智明持有本公司26539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56%。陈滢持有本公司16199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26%。陈智康持有本公司3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6%。三人累计持有本公司431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28%。
本次股份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公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25日
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高淳陶瓷 股票代码: 600562
信息披露义务人:
姓名 | 住所 | 通讯地址 |
陈智明 | 上海市东大名路888弄12号801室 | 上海市东大名路888弄12号801室 |
陈滢 | 上海市东大名路888弄12号502室 | 上海市东大名路888弄12号502室 |
陈智康 | 上海市东大名路1062弄2号1102室 | 上海市东大名路1062弄2号1102室 |
二零零九年六月
特别提示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高淳陶瓷 | 指 | 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陈智明、陈滢、陈智康 |
本报告书 | 指 | 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陈智明
姓名: 陈智明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31011019530403241X
住所:上海市东大名路888弄12号801室
通讯地址: 上海市东大名路888弄12号801室
通讯方式:13801639758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无
二、陈滢
姓名: 陈滢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10110198107081080
住所:上海市东大名路888弄12号502室
通讯地址: 上海市东大名路888弄12号502室
通讯方式:13816629283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无
三、陈智康
姓名: 陈智康 性别: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1011019550703241X
住所:上海市东大名路1062弄2号1102室
通讯地址: 上海市东大名路1062弄2号1102室
通讯方式:13601649752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无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已发行在外的股份。
五、陈智明与陈滢为父女关系,与陈智康为兄弟关系。
六、陈智明、陈滢和陈智康于2009年6月8日一致约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投资高淳陶瓷股票。
第二节 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对该上市公司前景看好,通过二级市场进行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高淳陶瓷股票。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买入高淳陶瓷股票,持有的股份于2009年6月24日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持股情况:截止2009年6月24日陈智明持有高淳陶瓷2653972股,占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156%。陈滢持有高淳陶瓷1619928股,占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926%。陈智康持有高淳陶瓷39100股,占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046%。三人累计持有高淳陶瓷4313000股,占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128%。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时间 | 姓名 | 买卖方向 | 数量(股) | 价格区间(元) |
2009年6月 | 陈智明 | 买入 | 2825422 | 20.00-20.33 |
卖出 | 172150 | 22.20-23.00 | ||
陈滢 | 买入 | 1619928 | 20.20-23.10 | |
陈智康 | 买入 | 39100 | 21.50-21.88 |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智明、陈滢和陈智康郑重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人:
2009年6月24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江苏省高淳县 |
股票简称 | 高淳陶瓷 | 股票代码 | 60056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陈智明、陈滢、陈智康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0 持股比例: 0%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 4313000股 变动比例: 5.128%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陈智明、陈滢、陈智康
签字:
日期:200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