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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6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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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八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债权人签订和解协议的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英大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为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交银施罗德环球精选价值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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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八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
    2009年06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875     证券简称:东方电气     编号:临2009-017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八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被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通知、召开和出席情况

    根据日期为2009年5月7日及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股东周年大会通告,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09年6月25日(星期四)上午9时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四川省成都市蜀汉路333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200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于举行本次股东周年大会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882,000,000股,其中A股总数为712,000,000 股,H股总数为170,000,000股,此乃有权出席并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投票同意或反对的股份总数。对于本股东周年大会上的决议案的投票,股东并无任何限制。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665,505,7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45%,其中: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577,489,8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47%,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股份88,015,9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公司董事长斯泽夫先生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本次会议,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大会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本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股东以投票方式表决。全票共计665,505,764股,其中同意票665,505,764股,占投票总数100%;反对票0股,占投票总数0%;弃权票0股,占投票总数0%。同意票超过二分之一,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

    2、本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股东以投票方式表决。全票共计665,505,764股,其中同意票665,505,764股,占投票总数100%;反对票0股,占投票总数0%;弃权票0股,占投票总数0%。同意票超过二分之一,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

    3、本公司2008年度税后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拟向A股股东及于2009年5月25日收市时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H股股东派发截至2008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为每股现金股息人民币0.02元(含税)共计人民币17,640,000.00元,余下未分配利润结转2009年度。

    股东以投票方式表决。全票共计665,505,764股,其中同意票665,272,764股,占投票总数99.96%;;反对票0股,占投票总数0%;弃权票233,000股,占投票总数0.04%。同意票超过二分之一,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

    4、本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

    股东以投票方式表决。全票共计665,505,764股,其中同意票665,272,764股,占投票总数99.96%;反对票233,000股,占投票总数0.04%;弃权票0股,占投票总数0%。同意票超过二分之一,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

    5、选举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

    经参会股东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斯泽夫先生、张晓仑先生、温枢刚先生、黄伟先生、朱元巢先生、张继烈先生、陈小悦先生、李彦梦先生、赵纯均先生得票均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其中,陈小悦先生、李彦梦先生、赵纯均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非独立董事由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提名)

    该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姓名得票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比例
    斯泽夫664,827,591票99.90%
    张晓仑661,016,791票99.33%
    温枢刚664,780,591票99.89%
    黄伟665,100,964票99.94%
    朱元巢661,756,164票99.44%
    张继烈664,698,391票99.88%
    陈小悦665,505,764票100%
    李彦梦665,272,764票99.96%
    赵纯均665,272,764票99.96%

    卸任及当选董事

    于2009年6月25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斯泽夫先生、温枢刚先生、朱元巢先生、张晓仑先生及张继烈先生获重选为董事,黄伟先生获新委任为非执行董事,以及陈小悦先生、李彦梦先生及赵纯均先生获新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有关上述当选之董事的履历请参阅2009年5月7日刊发之通知。除通知披露者外,上述当选董事并无须知会股东之事宜。以上各董事之任期为3年,自2009年6月28日起开始。此外,紧随股东特别大会后于2009年6月28日起,李红东先生不再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郑培敏先生、陈章武先生及谢松林先生不再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上述各卸任之董事于本公司的任期于2009年6月27日届满,并无事宜须股东垂注。董事会谨此就彼等在任期间对本公司作出的贡献致以祟高敬意及深切感谢。

    6、选举第六届监事会成员

    经参会股东以投票方式选举,文秉友先生、文利民先生当选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的监事。

    该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姓名投票总数同意票反对票弃权票同意比例
    文秉友665,505,764664,917,364588,400099.91%
    文利民665,505,764664,692,791812,973099.88%

    卸任及当选监事

    于2009年6月25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文秉友先生及文利民先生获重选为股东代表之监事。有关上述当选之监事的履历请参阅2009年5月7日刊发之通知。除通知披露者外,上述当选监事并无须知会股东之事宜。以上各监事之任期为3年,自2009年6月28日起开始。此外,紧随股东特别大会后于2009年6月28日起,马宗琼女士不再为本公司职工代表之监事。马宗琼女士于本公司的任期于2009年6月27日届满,并无事宜须股东垂注。董事会谨此就马宗琼女士在任期间对本公司作出的贡献致以祟高敬意及深切感谢。

    另外,本公司于2009年6月24日举行职工代表大会并于会上以民主方式选举王从远先生为职工代表的监事。

    获新委任为职工代表的监事之王从远先生简历如下:

    王从远先生,44岁,现任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大学本科毕业于吉林大学经济系国民经济计划与管理专业并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1986年7月至1996年6月历任四川东方电站成套设备公司财务处助理会计师、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胜电工程部财务处助理会计师、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胜电工程部财务处副科长;1997年4月至2008年1月历任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财务部审计室副主任、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审计监察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2008年1月至今任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

    除以上所述,王从远先生与本公司的任何其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均无任何关系,于过往3年内,并无任何上市公司担任其它公司董事职位,亦无于本公司或本公司其它成员公司担任任何其它职位

    于本公告日期,王从远先生无持有本公司股份亦无于本公司的股份中拥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十五部所界定的任何权益,亦无任何其它事项需要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

    除本公告所披露外,董事会并不知悉任何其它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规定作出披露的资料或须本公司股东注意的有关委任王从远先生为本公司监事的事项。

    王从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除职工代表监事的简历外,各位董事、监事之个人简历已于日期为2009年5月7日的股东周年大会通知及于同日在内地的《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上登载。上述股东周年大会通知及日期为2009年5月7日的通函已寄给本公司H股股东。

    7、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酬金的议案

    股东以投票方式表决。全票共计665,505,764股,其中同意票665,505,764股,占投票总数100%;反对票0股,占投票总数0%;弃权票0股,占投票总数0%。同意票超过二分之一,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

    8、第六届监事会监事酬金的议案

    股东以投票方式表决。全票共计665,505,764股,其中同意票665,505,764股,占投票总数100%;反对票0股,占投票总数0%;弃权票0股,占投票总数0%。同意票超过二分之一,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

    9、关于透过本公司网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或以印刷本(英文本、中文本或中英文本)向符合条件的H股股东发送或提供公司通讯的议案

    股东以投票方式表决。全票共计665,505,764股,其中同意票665,505,764股,占投票总数100%;反对票0股,占投票总数0%;弃权票0股,占投票总数0%。同意票超过二分之一,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

    (二)、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本公司章程修改的议案

    章程修改的具体内容详见日期为2009年5月7日及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通知》相关内容。

    股东以投票方式表决。全票共计665,505,764股,其中同意票665,496,364股,占投票总数99.999%;反对票9400股,占投票总数0.001%;弃权票0股,占投票总数0%。同意票超过三分之二,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

    2、授予董事会一般性授权以配发新股的议案

    股东以投票方式表决。全票共计665,505,764股,其中同意票607,127,728股,占投票总数91.23%;反对票58,378,036股,占投票总数8.77%;弃权票0股,占投票总数0%。同意票超过三分之二,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

    三、根据本次会议通过的本公司二零零八年度税后利润分配方案,现将关于H股末期股息派发事宜公告如下:

    1、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内资股股息或其它分派以人民币计价及支付,公司向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支付股利以及其它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和宣布,以外币支付。故A股持有人的股息以人民币支付,有关A股股息分派事宜将另发公告。H股持有人的股息以港币支付。以港币支付股息的汇率采用宣布股息之日前一周(不包括宣布股息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收市汇率的平均值。

    本公司向H股股东支付二零零八年度末期股息以股息宣布日(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五日)前一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兑换港币收市汇率的平均值为1.00港元兑换人民币0.8816元,即向H股持有人支付的末期股息为:

    每股人民币0.02元

    ------------=每股港币0.0227元

    0.8816人民币/港币

    根据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于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六日发出《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本公司向名列于H股股东名册上的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末期股息时,必须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任何以非个人股东名义(包括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它代理人或受托人、或其它实体或组织名义)登记的股份将被视为非居民企业股东所持的股份,因此,将需扣除企业所得税。请股东及投资者认真阅读以上内容,如股东名列于H股股东名册上,请向代理人或信托机构查询相关手续。本公司无义务亦不会承担确定股东身份的责任,而且将严格依法并按照暂停股东过户登记日之H股股东名册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对于任何因股东身份未能及时确定或确定不准而提出的任何要求,将不予受理。

    2、本公司已委托中国银行(香港)信托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在香港的付款信托人(「付款信托人」)。本公司将就其宣布的H股股息付予付款信托人,由其代H股股东保管该等款项,以支付H股持有人。付款信托人将于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五日将股息单寄予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五日收市时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H股持有人。

    四、监票与律师见证情况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要求,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被委任为本次股东大会的点票监察员,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见证法律意见书,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认为: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200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75                 证券简称:东方电气                    编号:临2009-18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09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2009年第一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外资股类别股东会议召开期间无新议案提交表决,亦无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9年6月25日上午十一时正;

    (2)内资股(“A股”) 类别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9年6月25日上午十一时三十分;

    (3)外资股(“H股”) 类别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9年6月25日十二时正。

    (4)临时股东大会及A股类别股东会议的网络投票时间均为:2009年6月25日的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四川省成都市蜀汉路333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临时股东大会及A股类别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H股类别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斯泽夫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通知和出席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五届三十四次会议决议、五届三十五次会议决议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告了会议通知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了会议通告。

    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1、临时股东大会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9人,代表股份683,034,23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77.44%,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8人,代表A股股份584,801,683股、H股股份88,015,951股;参加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共计81人,代表A股股份17,411,196股,分别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66.30%、9.98%、1.97%。

    2、A股类别股东会议

    参加本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8人,代表股份602,212,879股,占公司已发行A股股份总数的84.58%,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人,代表股份584,801,683股,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81人,代表股份17,411,196股,分别占公司已发行A股股份总数的82.13%、2.45%。

    3、H股类别股东会议

    参加本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79,394,751股,占公司已发行H股股份总数的46.70%。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点票监察员、保荐机构的代表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外资股类别股东会议。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共九项,均获通过。其中,临时股东大会对第二项议案中的十一个议项和第九项议案中的五个议项进行了逐项表决,均获通过。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七项及第九项议案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决议案同意反对弃权同意票比例%
     普通决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682,312,604710,39911,22799.89
     特别决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240,248,915698,12663,27799.68
    (2)发行方式240,248,915698,12663,27799.68
    (3)发行对象240,248,915707,72653,67799.68
    (4)锁定期240,248,915698,12663,27799.68
    (5)认购方式240,248,915698,12663,27799.68
    (6)发行数量240,248,915698,12663,27799.68
    (7)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240,248,915698,12663,27799.68
    (8)上市地点240,248,915698,12663,27799.68
    (9)募集资金用途240,248,915698,12663,27799.68
    (10)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240,248,915698,12663,27799.68
    (11)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240,248,915698,12663,27799.68
    3.关于公司与东方电气集团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240,238,715695,48676,11799.68
    4.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240,238,715695,48676,11799.68
    5.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240,238,715695,48676,11799.68
     普通决议案 
    6.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682,263,227675,50695,49799.89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东方电气集团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240,238,715675,50696,09799.68
    8.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682,263,227675,50695,49799.89
    9.关于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逐项审议) 
    (1)《2009年签署之采购及生产服务框架协议》(包括该协议、相关持续关联交易、相关交易自该协议生效年度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各年度的交易上限)240,168,715745,50696,09799.65

    (2)《2009年签署之销售及生产服务框架协议》(包括该协议、相关持续关联交易、相关交易自该协议生效年度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各年度的交易上限)240,168,715745,50696,09799.65
    (3)《2009年签署之综合配套服务框架协议》(包括该协议、相关持续关联交易、相关交易自该协议生效年度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各年度的交易上限)240,168,715745,50696,09799.65
    (4)《2009年签署之财务服务框架协议》(包括该协议、相关持续关联交易、相关交易自该协议生效年度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各年度的交易上限)185,876,68855,037,53396,09777.12
    (5)《2009年签署之物业及设备承租人框架协议》(包括该协议、相关持续关联交易、相关交易自该协议生效年度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各年度的交易上限)240,058,715745,506206,09799.61

    2、A股类别股东会议

    本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议案共两项,均获通过。其中,A股类别股东会议对第一项议案中的十一个议项进行了逐项表决,均获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决议案

    (特别决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同意票比例%
    1.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159,427,564698,12663,27799.52
    (2)发行方式159,427,564698,12663,27799.52
    (3)发行对象159,427,564707,72653,67799.52
    (4)锁定期159,427,564698,12663,27799.52
    (5)认购方式159,427,564698,12663,27799.52
    (6)发行数量159,427,564698,12663,27799.52
    (7)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159,427,564698,12663,27799.52
    (8)上市地点159,427,564698,12663,27799.52
    (9)募集资金用途159,427,564698,12663,27799.52
    (10)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159,427,564698,12663,27799.52
    (11)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159,427,564698,12663,27799.52
    2.关于公司与东方电气集团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159,417,364695,48676,11799.52

    3、H股类别股东会议

    本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议案共两项,均获通过。其中,H股类别股东会议对第一项议案中的十一个议项进行了逐项表决,均获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决议案

    (特别决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同意票比例%
    1.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77,672,7511,722,000097.8%
    (2)发行方式77,672,7511,722,000097.8%
    (3)发行对象77,672,7511,722,000097.8%
    (4)锁定期77,672,7511,722,000097.8%
    (5)认购方式77,672,7511,722,000097.8%
    (6)发行数量77,672,7511,722,000097.8%
    (7)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77,672,7511,722,000097.8%
    (8)上市地点77,672,7511,722,000097.8%
    (9)募集资金用途77,672,7511,722,000097.8%
    (10)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77,672,7511,722,000097.8%
    (11)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77,672,7511,722,000097.8%
    2.关于公司与东方电气集团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77,672,7511,722,000097.8%

    五、监票与律师见证情况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要求,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被委任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议、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点票监察员,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议、H 股类别股东会议,并出具见证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

    1、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3、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记录暨决议及200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记录暨决议、200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记录暨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0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0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