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履行股权分置改革承诺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锡公司”)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说明书》中承诺: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无偿转让云锡元江镍业有限责任公司98%股权至公司后,若出现2006 年度、2007 年度和2008年度云锡元江镍业有限责任公司净利润分别低于1,021万元、1,300万元和1,900万元的情形,则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承诺以现金形式补足差额。
经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云锡元江镍业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度净利润为-37,980,910.98元,按照股权分置改革承诺的约定,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应以现金形式补足差额56,980,910.98元。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3月26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履行股权分置改革承诺的函》(云锡函[2009]7号),该函承诺将严格履行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股权分置改革承诺,确认本次应补足的云锡元江镍业有限责任公司利润差额为56,980,910.98元,并承诺将在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相关决议后两个月内以现金形式向云锡元江镍业有限责任公司补足上述差额。
2009年6月24日,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方式向云锡元江镍业有限责任公司补足了差额人民币56,980,910.98元。至此,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向云锡元江镍业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方式补足利润差额的承诺已全部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六月二十六日